创新创业园西区深化改造项目安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创新创业园西区深化改造项目安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创新创业园(西区)深化改造项目安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104-******-04-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麻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一鼎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麻城市 建设规模:创新创业园(西区)深化改造配套建设等相关工程(具体以初步设计和概算清单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室外道路及停车位、绿化工程、室外给水(含二次供水)路灯电力、园区道路刷黑、新能源停车位、弱电安装(含监控、停车道闸)、门卫室(含大门钢构)、电梯、挡土墙、光伏发电、供热系统、农产品电商交易平台精装修、天然气安装等设备工程(具体以初步设计和概算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10 合同估算价:6333.44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注: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如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3.1.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筑中级或以上职称;④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⑤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 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0、2021、2022 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3.1.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2.3联合体成员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3.2.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3.2.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3.2.6如联合体由大中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方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同时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否则不享受评审优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02日至2023年12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关于落实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的通知》 鄂公采发〔2022〕16 号的规定,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5%作为其价格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 40% 以上,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作为其价格分。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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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1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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