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兴华路站餐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W-LY-GC2023006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一 招标条件
本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兴华路站餐厅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750348万元,招标人为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兴华路站餐厅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兴华路站后楼首层及
外立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兴华路站餐厅改造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兴华路站餐厅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
应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
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4 根据洛财购 2021 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 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 (详见附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
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4日 08时30分到2023年12 月0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通过后,直接获取资料 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鸿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
新区天元自贸港3号楼906)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鸿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
新区天元自贸港3号楼906)
七 其他
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兴华路站餐厅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兴华路站餐厅改造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
绪,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鸿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栾川县消
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兴华路站餐厅改造项目
2 项目编号:HNHW-LY-GC2023006号
3 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乡西河村
4 招标控制价及资金来源:587503.48元 地方财政资金
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 工程概况: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兴华路站餐厅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兴华路站后楼首
层及外立面。
7 工期:50日历天
8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0 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死亡事故
11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 七个 100%,八个必须 ,严格按照国家 省 市扬尘污染防治标
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
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否则其将不
被接受)。
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
应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
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4 根据洛财购 2021 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 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 (详见附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
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 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30 12:00时,下午14:
30 17:30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河南鸿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
新区天元自贸港3号楼906)
3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2 报名通过后,直接获取资料
3 招标文件获取: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
地点: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天元自贸港3号楼906。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
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 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
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体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 上发布。
2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九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乡西河村(兴华西路南侧)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838878119
2.代理机构:河南鸿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天元自贸港3号楼906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方式:(0379) 8089 9585
2023年12月1日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乡西河村(兴华西路南侧)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8388781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鸿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天元自贸港3号楼906
联 系 人: 常女士
电 话: (0379) 8089 958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