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2023年刑侦总队信息化运维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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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2023年刑侦总队信息化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TQ01-2023-00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项目概况 2023年刑侦总队信息化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华盛广场B座19层A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01-2023-004 项目名称:2023年刑侦总队信息化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四个包均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 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出具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须加盖公司公章);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有社保单位盖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有社保单位盖章); 6、本项目四个包均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到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华盛广场B座19层A室) 方式: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华盛广场B座19层F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华盛广场B座19层A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超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1日 |
标签: 刑侦总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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