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村白马湖鱼塘32号产权交易招标公告
顺河村白马湖鱼塘32号产权交易招标公告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受山阳镇顺河村经济合作社委托,宝应县产权交易所决定对顺河村白马湖塘口32号(原 杨登军 承包的塘口)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介绍:山阳镇顺河村白马湖32号塘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山阳镇顺河村白马湖内,面积 17.7 亩,不再丈量。东至生产河 ,南至余清芬 ,西至刘军 ,北至刘军 ;水陆交通条件良好,具体情况以现场勘察为准。承包期限:6年,2016年3月12日至 2022年2月 28日;允许水产养殖(禁止种植)。经估价,原固定资产折价66815元(含底层蟹等)。报名人必需到现场查勘。查勘联系人:王成顺 138*****261;交款方式:报名时,一次性交清2年承包金和固定资产折价款。该项目明标明投,标底价为 550元/亩.年,投标时按10元/亩.年(或10元的整数倍数)进行竟标。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受让方条件:
1、参与投标人员,必须是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本村村民(以户口薄和村证明为准,原承包户不论籍贯可享受报名权)。
2、原承包户报名只限竞标自己承包的原塘口面积;新参与投标的人员只限竞标自选1个塘口(面积不论大小)。
3、新参与投标人必须到竞标的塘口现场查看(以村出具实地查看证明为准),并认可由村委会到塘口资产评估的固定资产总值。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与报名竞标。(1)目前占用村级集体资源,并拒缴承包金的;(2)已承包村集体资源的(不论面积大小);(3)原承包户塘口与村签订合同后,又擅自转包给他人的。以上三项以村出证明为准。
5、竞标后,发包方如与原承包方发生矛盾纠纷,导致塘口无法按时交给中标方生产经营的,中标方享有延期承包经营权(耽误1年,延期1年),同时,中标者所缴给发包方的款项,按年息12%付给中标者,其他不得任何赔偿。
6、无人竞标的塘口,该塘口村所评估的固定资产值作废,由原承包户自行清理拆除(要求在招标后20日内清除干净),把塘口交付发包方重新招标,发包方不负担原承包方任何费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6年2月26日上午8:00 — 2016年 3月3日上午11:00前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宝应县政府西门向南1000米)报名(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和公告要求的村出具的证明,并缴纳保证金19470元,同时缴纳固定资产折价款66815元(原承包户不缴纳),报名材料费 200元。
2、招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 3 月 8 日下午2:00在宝应县山阳镇农村交易站(镇农经中心二楼会议室)招标,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费、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参加竞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竞标。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举牌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费、保证金直接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 招标开始后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参加竞标,按公告有关规定处理。
3、竞标者中标后,所交保证金扣除鉴证费后余款冲抵部分合同款,未中标者5日内退还保证金。
4、中标者必须于2016年3 月 9日下午5:00前将合同余款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5、国家出台的对承包田的惠农政策,由发包方享受。
6、鉴证费由中标人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总款的0.8%。
7、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8、标段详情解释权归山阳镇顺河村经济合作社。
10、报名材料费、保证金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069578。开户行:宝应农业银行;账号:****************6。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钟楼支行;账号:****************90。
报名联系人:王成顺 138*****261
农交所 0514--********
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
2016年2 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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