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巴斯、富士胃肠镜保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奥林巴斯、富士胃肠镜保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奥林巴斯、富士胃肠镜保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奥林巴斯、富士胃肠镜保修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2-JQ41-F1070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001/ 01 | 奥林巴斯、富士胃肠镜保修 | 一、服务标准及要求 ★1.维保范围包括奥林巴斯58条胃肠镜、奥林巴斯2条超声内窥镜和富士5条胃肠镜共65条胃肠镜全保修服务,和3台奥林巴斯CV-290主机以及3台配套光源全保修服务。包含图像故障、插入管老化、导光软管老化、导光束亮度不足、弯曲角度异常、角度钢丝断裂、钳道管漏水、吸引阀座磨损、遥控按钮失灵、水气管堵塞、喷嘴堵塞、电器插针氧化腐蚀、弯曲橡皮漏水、CCD组件等。包含附件:吸引按钮、水气按钮、防水盖、防水帽、水瓶、清洗毛刷、主机和光源配套使用的设施、设备。维修费、工时费、差旅费及住宿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所换零配件必须与设备匹配,为合法全新配件(其中光源灯泡更换需提供合法原厂全新灯泡,不得提供替代产品),保证恢复设备正常使用标准,且符合国家和军队的相关管理规定,能够提供相关合格证书。达到设备厂家合格标准或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3.保修期内采购人因各种原因需要终止协议的,服务商必须无条件终止协议并按照实际的保修时长(按月)折算保修价格。 ●4.服务商需要本身具有维修及配件供应实力,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5.设备如遇不良事件或因故障导致的法律责任,维保方承诺完全负责且优先安排患者的诊断与治疗,并承担所有费用。 ★6. 提供常设售后服务热线电话,沈阳市内有维修站点及备件库,保证绝大部分胃肠镜维修所需零备件及时提供(提供相关证明),7*24小时提供服务,收到报修及配件需求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需到达现场取走故障设备,并同时免费提供备用镜给科室使用,大修7个工作日、中修4个工作日、小修2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返还科室使用。 ●7.制定周期性设备保养计划,每年提供四次(每季度 1 次) 整机精细维护保养服务,包括内镜侧漏,外观检查,水汽及吸引按钮功能,角度、遥控按钮功能,图像质量等方面保养,并提供保养清单及保养报告。保养所需备件耗材免费,提供保养咨询、软硬件升级服务。 8.每次维修保养服务结束提交服务工单/报告,维修后向采购人提供现场故障维修讲解服务,使用科室负责人检验设备性能指标并验收签字。 ●9.在保修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成交商遇到无法修复的问题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及时请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来修复,不得借故拖延,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商承担。 10.在维保期内,为本院工程师提供至少两人次维修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 11.维修工程师必须具有相应维修资质,沈阳市内常驻服务工程师≥2名。 ●12.服务商提供近3年内与本次招标同品牌设备保修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3份。 | 沈阳市 | 一年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130.00万元;
3.最高限价:130.00万元;
4.本项目第00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 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 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维修、医疗设备维修、专业设备修理等相关内容;
(2)投标供应商可以是货物生产制造企业授权代理商(提供货物生产制造企业或国内子公司或国内总代出具的授权书);也可以是第三方维保维修企业直接投标(提供第三方维保维修企业直接投标声明)。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12月08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二)申领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维修、医疗设备维修、专业设备修理等相关内容;
(2)投标供应商可以是货物生产制造企业授权代理商(提供货物生产制造企业或国内子公司或国内总代出具的授权书);也可以是第三方维保维修企业直接投标(提供第三方维保维修企业直接投标声明)。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NQT2018@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二)踏勘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三)联系人:周老师。
(四)联系电话:189*****253。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映彤、宋盈达
办公电话:024-********-8150
移动电话:175*****830
传 真:024-********
地 址:沈阳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许助理
办公电话:024-********
移动电话:/
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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