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控制与通信效能评估系统公告

地面控制与通信效能评估系统公告

一、项目名称

本外协项目地面控制与通信效能评估系统,已审批、核准并批准外协。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与报价。

二、项目编号

2023-JLGCGY-F3013

三、外协范围

针对多无人机封锁作业、多无人机续贯作业,以及地面无人车与无人机协同作业等3个作业场景,开发一体化地面控制与通信效能评估系统(简称“指控评估系统”)。指控评估系统部署在地面控制站上,通过无线自组网与无人机/无人车集群(统称“无人系统集群”)互联,实现控制、视频回传等功能;通过有线网络与控制中心互联,实现态势共享和信息交互等功能。其中,作业场景由甲方指定,地面控制站、无人机、无人车相关硬件可由甲方提供。

四、外协内容

针对多无人机封锁作业、多无人机续贯作业,以及地面无人车与无人机协同作业等3个作业场景,开发一体化地面控制与通信效能评估系统(简称“指控评估系统”),具备控制、态势显示、通信评估、后台管理等功能,能够通过无线自组网对无人机、无人车集群(统称“无人系统集群”)进行控制,能够通过有线网络与控制中心进行态势共享和信息交互。

(一)系统架构设计需求

指控评估系统部署在地面控制站上,通过无线自组网与无人机/无人车集群(统称“无人系统集群”)互联,实现控制、视频回传等功能;通过有线网络与控制中心互联,实现态势共享和信息交互等功能。

(二)功能设计需求

1.控制功能

开发控制组件,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参数装订、根据命令起飞(启动)、人在回路操作等功能。

2.视频回传功能

开发RTSP组件,用来接收光电载荷实时画面,同时提供截图、录像、回放等视频处理功能。

3.态势显示功能

开发地图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图操作、地图数据和高程数据处理功能,如放大、缩小、移动、标绘、测量等功能,并能将无人系统集群和目标信息叠加至地图显示态势信息。

4.摇杆控制功能

开发摇杆控制组件,用于连接摇杆设备,将摇杆信号通过通信组件发送给单个无人系统,实现对无人机和无人车的遥控操作。

5.数据库访问功能

开发数据库组件,提供简单稳定易用的数据库操作接口,具备数据库连接管理,数据库增、删、改、查等功能。

7.通信与信息交互功能

开发通信组件,包括但不限于无人系统集群指控信息上传、测控信息下载,以及与控制中心的信息交互等功能。

8.通信评估功能

开发机载通信效能检测系统,可适配无人机、无人车等无人系统,具备通信信号检测、实时下传、日志记录等功能。

9.后台管理功能

开发后台管理组件,用于对平台的基础设置、数据通信、作业数据、维保信息、设备测试等进行设置和维护。

(三)技术指标要求

1.作业场景由甲方指定,包括多无人机封锁作业、多无人机续贯作业,以及地面无人车与无人机协同作业。指控评估系统支持多无人机封锁作业中无人机数量不小于12架,多无人机续贯作业中无人机数量不小于3架,地面无人车与无人机协同作业中地面无人车不少于2辆、无人机不少于1架。

2.指控评估系统包括地面控制站硬件和软件,其中硬件包括地面控制站、摇杆设备和通信模块,其中地面控制站和通信模块硬件由甲方提供。

3.指控评估系统功能包括“功能设计需求”的全部内容,即控制功能、视频回传功能、态势显示支持功能、摇杆控制组件功能、数据库访问功能、通信与信息交互功能、通信评估功能和后台管理功能。

4.指控评估系统支持甲方指定的3种场景下的无人系统集群作业,作业流程包括但不限作业参数装订、起飞(启动)、机动与导航、巡飞、目标检测、作业、作业效果监视、人在回路控制、作业数据和流程的存储、回放等。

5.根据3种作业场景,构造数据库模式,建立数据库应用系统,并使系统能有效地存储数据,满足用户的各种应用需求。

6.界面UI设计采用简易直观的交互风格,交互方式遵循统一的规范,符合一致性的用户体验,色彩搭配协调统一。

7.配合甲方完成指控评估系统在3种作业场景下的系统集成与联调联试。

(三)成果提交要求

1.开发技术总结报告1份,详细阐述开发过程,包括主要算法设计、测试及结果分析等;

2.软件1套;

3.软件测试大纲和系统测试报告1份;

外协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本项目金额:255.16万RMB,资金已落实。

外协预算资金:人民币肆拾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RMB:40.00万元)

五、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名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外资参股;

5.具备承担外协的技术、设备和场地条件;

6.具有软件开发营业资格或承担无人系统地面站开发案例。

(二)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单位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采购管理部门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部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未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单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六)单位具有三级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

请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每天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机构报名并免费领取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南京市。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不予受理,招标机构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方式提交的应答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139*****018 147*****128

,南京市,南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效能评估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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