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增设置渔政监督执法监测设备的公告》
转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增设置渔政监督执法监测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及《安徽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皖长江禁捕退捕办[2020]2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滁河禁渔工作管理,提高渔政执法工作能力,全椒县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滁河全椒段(全椒县大墅镇南张新村滁河桥至全椒县十字镇汪郢河口与滁河交汇处)共96.4公里范围内新增设置了渔政监督执法监测设备(光电设备)7处,已建设完成,现将点位分布情况公告如下:
全椒排灌站(东经:118°16′35.4″北纬:32°6′4.1″)
全椒龚庄(东经:118°19′0.69″北纬:32°3′23.7″)
全椒三汊河(东经:118°20′36.8″北纬:32°2′9.4″)
浦口熊窑(东经:118°23′30.9″北纬:32°4′19.4″)
巢湖栏杆集(东经:117°49′32.7″北纬:31°59′30.7″)
全椒大汪村(东经:117°55′43.4″北纬:31°55′17.6″)
全椒前份王(东经:117°51′53″北纬:31°55′56.3″)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严禁在禁捕水域内从事任何捕捞、垂钓等违法违规活动。
全椒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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