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荆门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荆门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9-******-89-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高创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高创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科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尚义路以南,普宁路以西。 建设规模:净用地面积*****.82㎡,建筑面积*****.32㎡,计容建筑面积*****.2㎡,主要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用房工程建设,并完成给排水、强弱电、消防、道路、停车场、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建(构)筑物等建筑工程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对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深化和优化、编制设计施工图和预算,工程施工、亮化、绿化等;质量、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质保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养护、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08 00-00-00 合同估算价:*****.03万元 | |||||||||||||||||||
2.3其他:质量目标:设计、施工均须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1.2施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类似业绩要求(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订日期为准)(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11月至今)承接过建筑工程面积≥6万㎡或单项设计合同额≥2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工程EPC项目设计)。(2)施工业绩:①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11月至今)承接过建筑工程面积≥*****㎡或单项合同额≥*****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EPC 项目施工)。②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11月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EPC项目施工)注: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3.1.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该负责人与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建筑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建筑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市政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①拟派设计人员:须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市政等专业人员,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②拟派施工人员:须配备土建施工员、市政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市政质量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不得少于 3 名,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7)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21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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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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