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方案招标公告

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方案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台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天台县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方案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TCCG-2016-001(竞)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始丰溪沙段断面上游(天台段)水质保持(稳定)方案
1.0项
20万元
根据环办函【2015】1711号进行编制


2
里石门水库达标断面水质保持(稳定)方案
1.0项
20万元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窗口(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3月9日 09: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楼一楼东侧开标大厅(二)

七.谈判时间:2016年3月9日 09: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楼一楼东侧评标室(一)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谈判保证金:8000元整

收款单位: 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行天台县支行

银行账号:****************718

2、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3、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谈判保证金于谈判截止时间送达谈判地点,与谈判响应文件一同递交,逾期恕不接受。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洪彬

联系电话:188*****891

传真:****-********

地点: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路200号二楼(招标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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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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