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公园广场监控安防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公园广场监控安防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园广场监控安防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LHTY[2023招]第093号
项目名称:采购公园广场监控安防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公园广场监控安防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采购公园广场监控安防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 | 2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公园广场监控安防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3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9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3〕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2.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公园广场监控安防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服务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2年年检报告;②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③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⑤商业信用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服务商、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服务商,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⑥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服务商须提供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⑦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⑧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⑩监理资质:服务商须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材料。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开发区东环路绿园小区西四排403室
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开发区东环路绿园小区西四排40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及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各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代理公司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
(5)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名称: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榆林市湖滨南路4号
联系方式:155*****615
名称:榆林和泰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开发区东环路绿园小区西四排403室
联系方式:150*****411
项目联系人:高小雅
电话:150*****411
榆林和泰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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