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路电子监控系统维护招标公告

全省公路电子监控系统维护招标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路电子监控系统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安徽省公安厅

二、项目名称:全省公路电子监控系统维护

三、采购预算:120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西路628号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依据财政部《关于公安部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的复函》(财库便函[2010]217)文件精神以及“谁建设、谁维护”的工作原则,因全省公路电子监控系统(省际50个卡点)均由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对省际公路防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维护的及时性、时效性要求较高,是公安部交管局关注的重点。同时公路电子监控系统需要与缉查布控等交管业务核心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省际卡点的功能设置及应用需要为全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008年以来,全省公路电子监控系统(省际卡点)维护项目均由该公司承担,该公司能够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有效维护设备,并能根据用户需求及时升级省际公路电子监控系统的功能。为确保维护延续性、兼容性和安全性,拟由该公司继续承担项目维护工作。

六、公示期限: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4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安徽省公安厅(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82号,联系电话:****-********),并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

安徽省公安厅

2016年2月26日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小型机维保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安徽省公安厅

二、项目名称:小型机维保服务

三、采购预算:130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5层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2004年开始逐步为总队和全省16个地市支队以及高速支队配置了小型机、磁盘阵列、负载均衡等硬件设备和Websphere6.1以上版本(包含6.1)的应用中间件软件和Oracle 9i和10g数据库等软件。随着设备的长年累月的使用,难免会出现故障,尤其是在超过质保期以后,设备及系统的运行维护变得十分重要,是确保业务应用系统及数据安全的重要保障。

选择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1、依据财政部《关于公安部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的复函》(财库便函[2010]217)文件精神,小型机、存储设备及其基础软件维护属于该范围内。

2、2009年以来,交警总队以及全省各交警支队的小型机、存储设备及其基础软件维护均由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对全省各交警支队的设备情况以及系统情况较为熟悉,技术服务实力较强,服务及时有效。

3、由于设备和系统维护过程中会接触到交管业务数据库,从安全保密的角度需要是长期服务于总队的并和总队有技术安全保密协议的公司来做比较合适。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长期服务于安徽省公安厅,是省厅通信处、治安总队、和交警总队的主要技术和服务合作伙伴,并每年与总队签订保密协议。

为确保维护延续性、兼容性和安全性,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公示期限: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4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安徽省公安厅(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82号,联系电话:****-********),并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

安徽省公安厅

2016年2月26日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车驾管软件系统升级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安徽省公安厅

二、项目名称:车驾管软件系统升级维护项目

三、采购预算:100万元(第1包60万元,第2包40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第1包供应商名称:安徽互联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62号安徽国际商务中心B座2709;

第2包供应商名称: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西路628号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近年来,安徽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车驾管部门更是承担了交管部门为民服务的主要业务。2015年我省交通管理部门推动“驾考工作八项创新措施”,获得了社会的一致认可。2016年,我省交通管理部门拟推动机动车工作创新措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移车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而这些措施的推进都需要软件系统作为支撑。

安徽省车驾管监管系统项目于2010年开始建设,目前主要包括交管e点通考试预约系统、省版车驾管业务监管系统、考试员查验员培训综合管理系统、机动车选号系统、全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由安徽互联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责建设。这两家公司均能按照合同要求如期建设,保证了全省车驾管业务的顺利进行。

安徽车驾管软件系统升级维护项目是对原有系统的升级和完善,为保持此项目的稳定延续,考虑到信息关联共享效率,用户操作习惯和提高系统软件的兼容性、质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较为合适。

六、公示期限: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2月日至2016年2月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安徽省公安厅(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82号,联系电话:****-********),并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

安徽省公安厅

2016年2月26日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官方网站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安徽省公安厅

二、项目名称: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官方网站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20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安徽畅通行交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畅行安徽网)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28号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网站作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对外服务和宣传网站,参照国务院对于政府网站的统一要求,需加强信息公开、互动交流等,拟进一步加强平台信息发布与维护、双微平台功能开发、“无记分,有奖励”报名平台开发等。项目费用预算约20万元,计划于2016年完成。

选择安徽畅通行交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网站由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统一推广、建立、应用。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总队技术支持商,其子公司安徽畅通行交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畅行安徽网)几年来一直为总队开发“无记分,有奖励”报名平台,并排专人维护总队官方微博、微信,并与总队签署保密协议。因项目包含保密内容(如驾驶人相关身份信息等),且合作顺利,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公示期限: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4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安徽省公安厅(地址:合肥市安庆路282号,联系电话:****-********),并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

安徽省公安厅

2016年2月26日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省级指挥中心基础建设及应用系统建设(二期)项目--第3包数据研判分析平台建设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安徽省公安厅

二、项目名称:省级指挥中心基础建设及应用系统建设(二期)项目-第3包数据研判分析平台建设

三、采购预算:190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钱荣路88号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1、依据财政部《关于公安部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的复函》(财库便函[2010]217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内容属于该范围内。

2、数据研判分析平台是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建设的四大平台之一,其他三个平台均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建设,该平台与其他三个平台联系紧密,故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建设较为合适。同时由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可以获取全国的公安交管数据,由其建设研判分析平台有利于我省研判分析平台同全国其他省进行数据的横向对比。

3、由于系统建设过程中会接触到交管业务数据库,应当将该项目交由具有较强安全信誉的单位进行建设。

综上,考虑到信息关联共享效率,为确保数据研判分析平台建设工作的可靠性、兼容性、安全性,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公示期限: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4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安徽省公安厅(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82号,联系电话:****-********),并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

安徽省公安厅

2016年2月26日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交警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安徽省公安厅

二、项目名称:全省公安交警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维护

三、采购预算:260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西路628号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1、依据财政部《关于公安部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的复函》(财库便函[2010]217号)文件精神,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维护属于该范围内。

2、历史的原因。近年来,科力公司承担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维护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全省公安交警计算机网络和主要业务信息系统的稳定有效运行。几年来,科力公司为总队开发了“基于地理信息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与决策系统”、“安徽省道路交通治安卡口联网布控系统”等20余个信息系统外挂软件,为全省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保障此项维护工作的可延续性、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本着“谁建设,谁维护”的原则,计划2016年继续由科力公司承担此项维护工作。

3、安全的原因。由于系统维护过程中会接触到交管业务数据库,总队决定将该维护项目交由具有较强安全信誉的公司进行维护,并签订了保密协议。2004年至今,我省公安交警部门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未出现安全事故。

为确保维护延续性、兼容性和安全性,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公示期限: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4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安徽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82号安徽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联系电话:****-********),并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

安徽省公安厅

2016年2月26日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高速交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安徽省公安厅

二、项目名称:高速交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第1包:全省高速公路交警科技应用系统维护

第2包:全省高速公路测速雷达维护

三、采购预算:140万元(第1包100万元,第2包40万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第1包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西路628号

供应商名称:第2包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近年来,我单位高速交通信息系统软件一直委托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开发和维护,雷达测速设备采购安徽蓝盾光电子有限公司产品并由其负责维护,2个公司都安排专门技术人员驻点保障,服务比较及时、周到,工作效率高,保障了设备的性能良好,确保了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为保障全省高速交警在用系统和科技设备维护工作具有延续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以及降低运维成本。2016年全省高速交警在用系统和科技设备维护项目继续由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和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六、公示期限: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4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安徽省公安厅(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82号,联系电话:****-********),并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

安徽省公安厅

2016年2月26日

标签: 公路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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