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电梯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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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与要求

1.采购内容:共10台电梯的维修保养,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标准:按国家现行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按国家现行的电梯维修规范,按江西省现行的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3.服务要求:

3.1 按照现行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并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 施时间表,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每周一次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并对存在问题整改。每半月一次按有关政府部门对电梯保养标准规范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加油工作。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3.2 对其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对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认,发现上个维保周期中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并及时进行维修。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3.3 需安排一名维修人员负责维保,提供全日24小时值班(该维修人员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维修证书),服从甲方管理部门的管理,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款内);如出现电梯困人情况须在10分钟内到达困人现场并放出被困人员;当电梯发生故障时维保人员须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在各次检测、检查、维修保养必须由医院相关部门和维修保养公司双方代表签字方能认可。

3.4 中标方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且持证人员应为签约维保单位的职工并附带可查验的社保证明供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确认。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 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3.5 中标方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6 医院提供给维修保养公司的各种资料,中标方应妥善保管,未经院方同意不得复印和转借,合同期满后完好交回。

3.7 中标方每次维修保养后应提交书面维修保养报告给医院,双方签字存档。维修保养合同期满后,中标方应向院方提交详细的维修保养报告和维修统计资料等。

3.8 中标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工作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3.9 随时听取院方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应当负责维保范围内所有电梯由国家相关部门年检的所有一切事项,并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年检申请并备案,同时向院方提供电梯年检缴费通知单。

3.10 中标方公司管理部门每月至少对维保的电梯进行安全检查两次,培训和检查表单记录必须提供给院方存档。

3.11 中标方有义务对院方有关人员进行紧急事故救援及电梯安全技术相关知识的培训。

3.12 中标方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运行正常。

3.13 中标方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根据故障统计记录,中标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运行及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运行状况、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3.14 中标方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4.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公司必须是在工商部门进行过有效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从事电梯维修保养的相关资质(具有《中化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2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文件要求

询价文件统一用A4纸张装订成册。询价文件一正二副(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本每页加盖公章,文件内所有签名必须本人签名。询价文件密封递交,密封口加盖询价单位公章。报价单需单独密封盖章,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单独提交,询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料: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照可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公司股东、高管名单;

3.公司简介、公司经营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联系人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资料,售后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四、其它

1.公示及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7日15:00截止报名。

2.询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8日15:00,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3.报名地点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科(门诊三楼)。

电话:151*****680,联系人:肖霞。

六、评选办法

我院自行组织询价小组,在院纪委的监督下依据本询价公告中询价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第一条项目内容提交报价单,在满足我院需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询价文件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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