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产对外招租公告
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产对外招租公告
漳州商贸企业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11月拟出租资产4宗,现对外公开招租。租赁的信息及方案具体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类型、地址、面积、租金底价
1、芗城区漳华路8号内水泥硬化场地(面积3320平方米),租金底价每月每平方米6元(月租金*****元);
2、芗城区北环城路燃料公司储煤场值班室后空地(面积110平方米),租金底价每月每平方米4元(月租金440元);
3、高新区诗墩路21号南星小区7幢2103室(面积125.84平方米),租金底价每月每平方米9元(月租金1133元);
4、芗城区中骏雍景府1幢1201室(面积119.49平方米),租金底价每月每平方米9元(月租金1075元)。
二、租金及租赁年限
1.租赁期限:2-5年(可选择,其中:高新区诗墩路21号南星小区7幢2103室、芗城区中骏雍景府1幢1201室租期10年)。
2.按实际中选金额,中选方按中选租金金额按照租赁合同中的要求缴交租金,先交后用。前两年租金不变,第3年起租金每2年递增3%。
3.比选标底:按标的物招租底价(经我司招租会评审通过)计算。
4.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3个月租金(按招租底价计算,不计息);比选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按招租底价计算),中选后比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原承租人参与比选的,之前已缴纳的违约定金自动转为比选保证金(不足三个月租金的须补足)。
5.中选者需按招租人的通知及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招租人有权根据本公告“第七条”及“第八条特别说明”等条款做出处理。
三、出租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如果有两家以上报名,采用一次性报价的竞标方式,以价高者即为招标比选竞得人,相同价高者,优先考虑租赁期限和用途,招租人需及时将价高者情况告知原承租户,原承租户有优先承租的权利。在原租户无续租意愿情况下,中选者需提前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本次公开招租租赁物的移交时间和条件,招租人协助。只有一个符合条件报名的,则按实际报价但不低于租赁底价签订租赁合同。
四、有意承租的单位或个人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到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报名和了解出租物情况。
五、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报名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1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6-*******
七、本次公开招租所有租赁物如在公告期内无人竞标,除非考虑重新定价,否则我方有权在不低于本次公告竞标价的前提下另租他人。
八、特别说明:①出租人以标的物现状出租,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如经发现根据租赁合同相关条款执行②中选人如在中选后无法签订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③消防报审等所有经营所需手续及费用均由中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审批通过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人要求任何补偿④本次资产的对外招租谢绝可能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的行业,如娱乐业、餐饮、酒店、危险化学品存放及经营等⑤因芗城区漳华路8号内水泥硬化场地内系提前退租重新招租,场地内已投资产,新租户需与投资方协商补偿事宜⑥如原租户加入竞租,之前缴交的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比选竞价保证金(不足三个月租金的须补足)
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标签: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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