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营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机械化和手工酿酒车间及设备楼起重机械设备招标二次

石家庄市公营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机械化和手工酿酒车间及设备楼起重机械设备招标二次

石家庄市公营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机械化和手工酿酒车间及设备楼起重机械设备招标(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公营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机械化和手工酿酒车间及设备楼起重机械设备招标(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公营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占比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机械化和手工酿酒车间及设备楼起重机械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营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机械化和手工酿酒车间及设备楼起重机械设备招标(二次)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空港北大街与支路四交叉口北行 100米(现代食品产业园内)石家庄市公营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现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 *******.27 平方米,558.48亩。 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生产车间、原料车间及仓库、灌装车间、包装车间、陶坛库、办公楼、营销中心等,购置储酒罐、筒仓、粉碎系统、机械输送系统、粮食初清系统等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饮料白酒 ***** 吨,年产优质大曲酒 4860 吨。项目计划工期:3个月(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4月15日) 交货期: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配合设计及现场施工完成预留预埋工作;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的50个日历天内将设备送达施工现场;接到招标人到货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验证,系统正常运行并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各项性能指标等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机械化和手工酿酒车间及设备楼起重机械设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 装、改造、修理),A 级; 3.1.2财务要求: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械设计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招标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否则相关参与招标内容均无效。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监督单位: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11-********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04 09:00:00 至 2023-12-25 08: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公营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正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岭路29号万达广场A2号商住楼01单元1101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姚经理 联系人: 李媛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招标文件如下:
设备采购招标文件1201.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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