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双提标项目、2023年度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四标段招标公告
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双提标项目、2023年度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四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双提标项目、2023年度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四标段)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余姚市再生水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朗海北路2号(自主申报) 联系人:叶工 电话:0574-******** | 代理机构: | 名称:余姚市天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元路513号(自主申报) 联系人:董烈钢 电话:133*****337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且为承担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5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6造价咨询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7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三)其他: 3.8 (1) 若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专项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可以兼认专项咨询负责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
招标内容、范围: | 协助建设手续办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协助管理、合同及台帐协助管理、现场协助管理、协助施工竣工验收、协助项目决算报审、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协助服务工作、协助专项咨询服务、协助财务工作等 | ||
招标规模: | 余姚市陆埠镇、梨洲街道和凤山街道片区 | 标段(包)划分: | |
标段(包)名称: | 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双提标项目、2023年度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四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2,325,706.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且为承担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5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6造价咨询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7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三)其他: 3.8 (1) 若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专项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可以兼认专项咨询负责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2-04至2023-12-12,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系统平台使用费100元。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2-26,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 ||
行政监督机构: |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信息来源: |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3-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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