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项目概况: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选择1-3家资产评估服务单位实施本公司的商业租赁、广告经营权、不动产资源(含停车场)、通信互联网等商业资源资产评估服务。
2.3采购范围: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不同的评估项目所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工作。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3.2响应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3.3响应人近3年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3.4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且证书合格、有效;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员工,与响应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5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6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个人信用”中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注:类似项目业绩定义:限于合同订立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资产评估项目(合同服务范围至少包含商业租赁及广告经营权)。若商业租赁和广告经营权不在一个资产评估合同项下的,可以组合作为一个类似项目业绩,但一个合同只能组合一次。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3年 12 月 4 日至2023年 12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 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803室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领取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4.3询比采购文件售价每标段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12 月 15 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东南角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各响应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9-********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4日
标签: 资产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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