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讷财采投处3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讷财采投处3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讷财采投处〔2023〕3号
投 诉 人:天津汇科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2号楼212-28
被投诉人1:讷河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讷河市通江路736号
被投诉人2:讷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讷河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讷河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讷河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追溯提升类--提升检验监测能力项目(项目编号[******]NC[GK]******** 第一包)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第一包,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4.1.1需配同时具有电喷雾源(ESI)和大气压化学源(APCI)的复合离子源(ESI/APCI复合离子源)实现一次进样完成ESI/APCI离子的同时检测,同时得到ESI+ESI-APCI+APCI-四通道数据(提供谱图证明);离子源传输部分采用锥孔设计,不得使用毛细管接口,防止热裂解、冷凝而导致的样品分解和堵塞,维护简单,无需卸真空,使用成本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1、复合源的设计并且需要一次进样内实现ESI和APCI的实时切换,只有waters和安捷伦满足该项参数;2、后续限制了离子源传输部分,不得使用毛细管接口,而需要采用锥孔设计,排除了安捷伦,结合来看,整条参数为waters的锁标参数,具有明显的排它性和倾向性,只有waters能满足该条参数。离子源接口的作用是捕获与传输离子,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特殊的设计来实现这个目的,如安捷伦公司的毛细管,岛津公司的DL管、赛默飞公司的锥孔接口结合离子传输管等,所以不应对结构设计进行限制。招标法中亦规定在公开招标中不应对结构设计做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第三款: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投诉事项2:第一包,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4.1.5 大气压离子源接口设计可有效防止大量脏样品对仪器的污染,而且离子源和质谱间有隔断阀,清洗离子源不泄真空,锥孔有N2保护气,可容忍不挥发性的缓冲盐,离子源同时具备GC接口,可随时进行LC-MS和GC-MS的快速切换”。
事实依据:锥孔设计同时离子源有N2保护气,且离子源同时具备GC接口,还能进行LC-MS和GC-MS的快速切换,属于waters的锁标参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投诉事项3:第一包,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4.1.4 离子源具有双控温区域,离子源可加热,加热温度不小于650度,提高脱溶剂化效果”。
事实依据:此条加热温度不少于650度的参数满足的只有SCIEX公司和waters公司,此参数具有明显的排它性和倾向性,不满足三家品牌。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第三款: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投诉事项4:第一包,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4.1.6离子源部分具有极强的可扩展性,除标配的多功能离子源外,还可以根据后续工作需求配备与纳升级色谱联用的离子源 、与气相色谱联用的气相离子源、适合于固体及液体样品快速分析的大气压固体分析探头等,且所有离子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无需第三方。离子源更换无需工具”。
事实依据:此条参数中的与气相色谱联用的气相离子源,以及适配太气压固体分析探头,这两项为waters产品的独家参数,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第八款: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5:第一包,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4.4.6 扫描速率 ≥***** amu/s ,步进0.1 amu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不满足三家品牌,只有waters和岛津满足此参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第八款: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就投诉事项向相应的生产厂家进行了函证,经核实:
(一)关于投诉事项1-5,经查证:
招标文件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进口),★4.1.1、▇4.1.5、▇4.1.4、▇4.1.6、★4.4.6所要求的仪器参数,目前有3家生产厂家承诺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其中★4.1.1、★4.4.6的参数设置,是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的。未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第八款“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据此,投诉事项1-5不成立。
(二)关于质疑回复时间的投诉,经核实:
投诉人在2023年10月12日提出质疑,采购人于2023年10月16日进行了回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的要求。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以上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讷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讷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讷河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讷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共印5份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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