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待所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待所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待所2024-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待所2024-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待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为本单位采购副食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待所2024-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FZBZ*******ZX0005

2、采购内容:为本单位选择采购合作代理商,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生鲜类、肉类、蛋类、乳水制品,水果、蔬菜、调味干货等。

标段号

类品

预算金额

(万元/年)

入围供应商数量

1

粮油类(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食用油等)

18

2

2

生鲜(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

110

2

3

肉类(牛、羊、猪、鸡、鸭肉及肉制品)、海鲜等水产品、调味品(油盐酱醋、各类调料、干货食材)

132

2

4

奶乳制品(牛奶、酸奶、奶制品)

10

1

5

烟、酒、鸡蛋

10

1

3、采购预算:560万元(含税)。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金额达到上限

5、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除标段2以外,参与其余标段供应商均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应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审核);

(2)参与标段5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应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审核)。

4、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5楼

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上午09:3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5楼1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上午09:3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5楼1号开标室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仅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待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61号

联 系 人:张科长

电 话:0471-*******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5楼

联 系 人:刘冬、马晓宇

电 话:189*****655187*****625

电子邮件:189*****655@189.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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