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陆路港海关监督所招标公告
(设计)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陆路港海关监督所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21006
勘察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市勘察[2016]0212(延1) 延期原因: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陆路港海关监督所项目 已由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辰审投[2016]3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辰寰工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汇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辰寰工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陆路港海关监督所项目;建设地点:北至陆路港四纬路,东至陆路港二纬路,南至天津天泰钢铁集成有限公司,西至工业用地;项目性质:公建;项目主要包括:总用地面积105486.9平方米,其中界内使用面积89980.8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484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3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0平方米。包括仓库消防改造、新建检验平台、查验车间、操作室、熏蒸仓库、熏蒸库、消防水池、泵房、卸货平台等。铺设道路37561.87平方米,绿化13045平方米。立项总投资额为5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北至陆路港四纬路,东至陆路港二纬路,南至天津天泰钢铁集成有限公司,西至工业用地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陆路港海关监督所项目;本次招标规模:14532平方米;其中:总建筑面积145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0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2352平方米;最高高度:13.30 米;最大单跨跨度24米;最高层数:1层,地下1层,最大基坑深度4.9米。本次招标不含熏蒸仓库、熏蒸库。勘察范围:全部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6年03月31日 至 2016年04月0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2 月 26 日 至 2016 年 3 月 3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3月04日至2016年0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2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北辰区双新大道双街古街D区1号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3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辰寰工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段玉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永进道88号
邮政编码:300400联系人:刘金涧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汇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立芬(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新大道双街古街D区1号
邮政编码:300400联系人:崔盛楠电话:138*****745
传 真:********
日期:2016 年 2 月 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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