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胜龙小学教学楼、饭堂、土建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关于处理胜龙小学教学楼、饭堂、土建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工程完工后,农民工工资已全额支付,施工单位可以按约定申请退回工资保证金。原中山市东升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实施的胜龙小学教学楼、饭堂、土建工程,建筑面积5275平方米,工程地址为东升镇胜龙村,该工程于2005年6月开工,2006年9月已完工,施工单位为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2005年9月预存的工人工资保证金为******.75元。鉴于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一直无办理完工及结算手续,也没有向原东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退回工资保证金等原因,现发布公告,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中山市小榄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提供相关资料退回工人工资保证金。逾期仍不申请退回的,上述工人工资保证金将被依法处置。
地址:小榄镇东港大道2号(小榄镇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中山市小榄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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