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池市贯彻落实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河池市贯彻落实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桂政办发〔2023〕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促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河池市贯彻落实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河池市宜州区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D区负一楼36室(邮编:******),来信请注明“《河池市贯彻落实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c6663@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
附件:河池市贯彻落实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1日
河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快文化旅游业
全面恢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修订)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桂政办发〔2023〕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促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早抓快抢、主动靠前,着力推进文化旅游市场全面恢复振兴,增强文化和旅游消费对河池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紧抓高铁时代文旅发展机遇。
紧抓贵南高铁通车的机遇,开展河池市“高铁旅游”主题宣传营销活动。发挥高铁站旅游集散功能,做好重点景区景点的线路对接和交通接驳服务。在高铁站区内规划建设完善的公交、客运、出租车以及通往景区(点)旅游巴士停靠点和出入口,开通旅游直通车,完善租车、共享汽车和异地还车服务,实现各类交通与高铁的无缝对接。鼓励没有高铁线路经过的县区加快建设高铁无轨站,开设具有“购票、取票、候车、公铁接驳、高铁快运和旅游咨询服务”的专门站点,开通“班次公交化、运输直达化、时刻精准化”的专线大巴,做好线路对接和交通接驳服务,与就近高铁站实现无缝相连。
串联河池四个高铁站沿线喀斯特山水、世界遗产、多民族文化、长寿康养等资源,着力构建“高铁+旅游”融合发展机制,打造铁路旅游、铁路商业等创新业态,推进以交通为导向的旅游开发新模式。
着眼“强强联合”,在项目合作、资源共享、区域联动、线路互推、客源互送、信息互通等方面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健全完善与铁路部门的合作机制,在项目投资、管理和运营上精准合作。积极主动与贵南高铁沿线跨县、跨市、跨省区的县区建设高铁旅游联盟、旅游宣传推广机制等,抱团发展,共同策划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产品,拓展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加强与知名旅行社合作,加快推进旅行社向高铁站点聚集、与旅游要素有效衔接,引导和推动旅行社、景区、旅游交通、娱乐场所、餐饮业等之间联动合作,加快形成“高铁旅游+”,延伸产业链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文广体旅局、国资委,市产投公司、市国投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繁荣假日市场。
以国家法定节假日为重要节点,发挥全市公共文化体育场馆阵地作用,积极创新活动举办和服务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群众文化活动,推出一批参与性强、趣味性足、吸引力好的特色文化和旅游体验项目。适时举办“开年游河池”“壮族三月三 相约游河池”等系列活动,推出世界寿乡康养、刘三姐民族风情、世界山水风光、红水河黄金水道、全国红色经典景区、新时代乡村振兴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赴粤港澳大湾区、大西南、长三角等重要客源地举办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提升“壮族三月三·河池嘉年华”品牌影响力。根据季节时令,常态化举办壮族蚂虫另节、仫佬族依饭节、毛南族分龙节、白裤瑶年街节、瑶族祝著节等传统民族民俗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事丰收、花果采摘节庆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民宗委、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河池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突出特色产品供给。
支持旅行社、A级景区等文化和旅游企业结合本地长寿养生、地质奇观、民族民俗、红色文化等特色旅游资源,创新旅游产品体系和服务流程,开发、培育、打造主题化、个性化、差异化、高端化、大众化的休闲娱乐、定制游、专享服务等旅游产品。主题化推出长寿养生旅居游、地质奇观研学游、刘三姐文化体验游、红色文化清廉游等文旅产品;个性化水上生态观光旅游、游艇游船旅游;支持有条件的景区、酒店大力发展会奖旅游等新业态新项目,提升我市旅游产品质量及服务档次。
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鼓励大中专院校、社会组织、家庭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支持各景区景点、公共文化场馆深入挖掘研学旅行资源,组建研学导师队伍,策划开发特色主题研学课程;研究编制、推出我市精品研学旅行线路,支持旅行社开发研学旅行产品。
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建设、运输服务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做好旅游风景廊道、旅游驿站、观景亭台楼阁、自行车绿道、健身步道等旅游休闲设施建设,用好南天高速通车的机遇,联合黔桂两省有关县区创建跨省旅游示范区,打造黔桂风景道河池段“罗城-环江-金城江-南丹-天峨”,以及西江风景道河池段“天峨-南丹-东兰-巴马-大化-都安-宜州”。推进实施河池红水河乡村旅游廊道建设工程,使其与环广西国家旅游风景道有效链接,形成特色鲜明、景观优美、服务设施齐全的环广西旅游廊道系统。
积极推动汽车旅游营地、露营地、A级旅游厕所基础设施等文旅公服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现有营地业态的提质升级完善,加快推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县(区)的旅游厕所标准建设和规范管理,以点带面,助推全市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河池海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文旅融合和大健康产业发展。
充分利用生态优势,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支持符合条件的酒店参评评康养酒店,推进康养酒店、职工疗休养基地建设。继续推进现有的旅居养老示范基地提质扩容。丰富温泉度假、生态休闲、户外运动等业态。
以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独有的自然生态为本底,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宜居环境发展自然康养、博大精深的传统医学医药发展国医康养、先进精准的基因细胞技术发展科技康养,探索中国式现代化“三位一体”的康养体系。借鉴国际健康产业的科学理念、先进技术和发展模式,重点以健康食品、健康服务、健康科技三个核心业态,天然饮用水、长寿食品、健康医养、精品体育、会议会展、生物科技、特色医药等七大领域,将“巴马大健康综合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化、信息化、个性化特征的产业集聚区。
依托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优越的生态环境和浓郁的长寿养生人文资源,主动整合国内国际先进的医学医疗资源,汇聚世界先进的健康产业、医疗保健、养老养生等产业,形成国际健康产业人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汇集的重要平台,打造国际化的优质健康产业和资源集聚平台。
依托独特的壮医瑶药资源,借助人口老龄化时代人们对全生命周期健康的需求,支持旅游景区景点创建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精品旅游带、特色旅游目的地、健康旅游功能区等,深入开发壮瑶中医医疗、生态休闲、温泉疗养、森林康养、睡眠康养、康养综合体等健康旅游产品,推动“河池世界长寿市”增量扩面,促进大健康旅游消费。
围绕传统民俗、非遗体验、迎春送福等主题,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高水平举办“壮族三月三”、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刘三姐歌谣”传唱比赛、河池市青少年才艺大赛、基层群众文艺会演、广场舞大赛、“村晚”惠民演出、中国“长寿杯”门球邀请赛等系列文化体育艺术活动。
积极发展民族体育、体育旅游产业,培育一批体育旅游节庆活动、体育旅游精品赛事、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户外运动营地,大力发展丛林探险、山地运动、水上运动、低空飞行、极限运动等体育旅游项目。打造环红水河山地自行车赛、巴马国际马拉松、环江龙舟大赛、环红水河垂钓大赛等一批精品赛事,创建体育休闲+旅游消费聚集区。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投资促进局、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积极组织开展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打造一批河池特色文体旅深度融合的夜间消费集聚区,创建一批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点)。
鼓励景区、景点延长开放时间,开发夜游特色体验活动。完善提升河池园博园、罗城成龙湖公园、环江多彩毛南景区、南丹铜江公园、歌娅思谷景区、亮美天峨城、东兰坡豪湿地公园、都安密洛陀公园、大化奇美水城景区等现有夜景业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丰富夜间服务内容,打造一批公园夜游项目,升级推进“夜游”。
继续培育壮大大化达吽小镇、金城江白马步行街、宜州九街十八巷、罗城凤凰水街、南丹丹泉小镇、南丹遥望天下景区、巴马花哒街、印象巴马纳水街、罗城义乌产业园特色街区、都安澄江水街等一批旅游休闲街区,打造河池特色夜娱品牌;继续推出南丹歌娅思谷、南丹丹炉山、罗城棉花天坑、巴马仁寿源等景区景点驻场演出,巴马长寿岛大型主题演出、室内外演出等旅游演艺,有序推进“夜娱”。
打造一批特色美食街区。立足主城区规划一批特色餐饮街区、精品夜市,鼓励历史街区内商户延长夜间营业时间,着力推进“夜食”。
鼓励特色购物中心延长营业时间,发展直播带货、网红探店等直播产业,大力开展特色长寿养生品牌产品的展销活动,大力推进“夜购”。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商务局、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整合我市乡村旅游特色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化、多样化的乡村旅游产品,推进金城江红色凤飞田园综合体、都安秀美人家田园综合体、环江下南毛南发祥地乡村旅游区、大化丹桂乡村旅游区、南丹笼箱盖枫杏旅游景区等乡村旅游区建设,支持宜州、巴马、南丹、环江、罗城等县(区)积极参与广西乡村旅游嘉年华系列活动,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之旅等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做好休闲农业和城乡休闲、文化创意、长寿养生、山水生态、度假旅游等五大结合,完善建设宜州下枧河旅游度假区、巴马盘阳河旅游度假区,重点培育和发展巴马、南丹、宜州等一批乡村旅游县(区)和旅游型村镇,重点培育巴腊村、巴平村、坡心村、坡月村、甲篆村、三境村等景区村庄,推进巴马那桃乡平林村、巴马甲篆镇百马村和南丹里湖瑶族乡朵努社区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打造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
重点推动南丹县“绿稻花海”田园综合体创建第二批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加快建设南丹县“歌娅思谷”田园综合体、南丹县“幸福瑶乡”田园综合体等第二批市级田园综合体,推动各县(区)积极参与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评定工作,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文化软实力和持续竞争力。支持宜州拉浪林场休闲区、罗城米椎林乡村旅游区、南丹歌娅思谷景区、南丹县丹炉山乡村旅游区、天峨县山旮旯生态农业旅游区、巴马仁寿乡舍乡村旅游区、凤山中亭红色世外桃源乡村旅游区、大化红水河—东盟国际垂钓基地等一批优秀的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增加业态布局。加快环广西国家旅游风景道“黔桂风景道、西江风景道”河池段建设和红水河乡村旅游廊道建设,吸引更多自驾游客前往河池旅游打卡。
开展创建山水主题酒店、度假基地推选评定工作,促进乡村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创客示范基地,支持旅游人才、大学生、非遗传承人、返乡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返乡创业。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提升特色商品消费水平。
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围绕刘三姐歌谣文化、壮族铜鼓铸造技艺、瑶族服饰、毛南族花竹帽编织技艺等非遗项目,加快旅游文创商品研发、非遗产品制作、民族工艺品生产,打造更多高附加值的河池特色文化和旅游消费商品 。
组织参加“广西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举办“河池非遗购物节”等活动,组织参加广西健康旅游必购消费品评选推广活动、“广西美味”大家评线上线下评选活动。进一步梳理我市现有“三品一标”产品,推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绿色产品、富硒产品等特色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强化产品包装,赋予产品文化旅游元素,促进旅游购物消费。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拓宽渠道“引客入河”。
推动与区外的粤港澳大湾区、大西南、长三角以及区内的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等地旅游资源共享、客源互送、线路互通、市场互建,互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加大面向周边省、市宣传营销力度,深入实施北引、南进、东扩、西联的旅游区域合作。建立与贵州、粤港澳大湾区等地的旅游联盟,深化南丹?荔波跨省(区)旅游联盟;推进环江?荔波旅游合作,共同打造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旅游目的地。组织企业参加两广城市文化和旅游合作联席会议及“千万老广游广西”活动,助力跨省游市场复苏。深入开展季节、节庆等系列促销活动,重点推介康养运动、文化休闲、山水主题等特色产品线路。
支持各县(区)安排专项资金,推出旅游包机、专列、大巴、自驾游、入境旅游等奖励政策,鼓励旅游景区、酒店等实施打折优惠措施,开展系列营销推介。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巴马国旅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繁荣发展入境旅游。
积极利用国家、自治区的海外宣传平台,积极开展河池民俗节庆品牌、非遗文化、旅游资源等宣传交流活动。积极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加世界各类知名旅游展会,赴港澳台等境外主要旅游客源市场开展宣传促销活动。支持市场主体境外客户伙伴尽快修复旅游产品链和服务链。
精心组织“请进来”活动,集中邀请一批具有境外业务的旅行商、媒体、达人等到河池采风、踩线,推动跨境旅游业务开放运营。充分开发利用巴马长寿养生、环江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刘三姐歌谣、河池“中国丝绸新都”、南丹神秘白裤瑶、都安洞穴潜水等具有一定国际吸引力的旅游资源,打造世界级旅游IP,提升境外旅游产品吸引力。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委宣传部、外事办,巴马国旅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加快智慧文旅建设。
加快升级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文旅场馆的物联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景区数字化监测能力。鼓励各类文旅场馆、创业园区研发“云展览”“云赏艺”“云文创”等具有行业特色、场馆特性的全景在线产品,打造沉浸式文旅服务互动体验,繁荣创新全市数字公共文化资源发展。
配合自治区文旅厅开展的“一键游广西”平台“万人体验”跟踪服务活动、电商直播等工作,全面提升文旅服务水平,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旅游电商直播品牌。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加快建成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刘三姐民族风情旅游区、百里龙江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带、红水河滨水旅游观光休闲养生带等“一地一区两带”全域旅游发展格局。通过竞争选拔,支持符合条件的景区、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力争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内实现国家级旅游金字招牌零的突破。
积极推进巴马赐福湖国际长寿养生旅游度假区、广西古龙河—白龙洞风景名胜区六妹景区、金城江区拔贡下桥长寿养生谷、龙江第一湾姆洛甲女神谷、罗城天门山景区、环江木论喀斯特生态旅游区配套项目、天峨县亮美天峨城、南丹县千家瑶寨·万户瑶乡中国白裤瑶民族风情小镇、东兰县红水河畔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凤山县石马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安三岛湾国际度假区、大化县北景“渔乐无穷”田园综合体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大健康文旅体育产业链招商活动。开展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旅游项目特许经营权试点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投资促进局、住建局、乡村振兴局,市委宣传部,巴马国旅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宣传推广力度。
实施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大力宣传推广荣获世界级、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品牌项目,讲好河池文化和旅游故事。统筹协调中央、自治区、市主流媒体,紧紧围绕“一地一区两带”和“长寿、生态、民族、红色”四大文旅品牌,利用好世界长寿之乡、刘三姐歌谣文化、丝绸文化、铜鼓文化四个世界级旅游IP,举办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巴马论坛)、世界大健康论坛、全球饮用水论坛、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刘三姐文化旅游节、巴马国际长寿文化旅游节、中国丝绸大会等系列特色主题宣传推广活动;策划开展壮族三月三、白裤瑶年街节、壮族蚂虫另节、六甲壮族灶王节等系列特色民族节庆旅游品牌活动,全媒体全方位提升“生态长寿市 三姐文化城”形象品牌美誉度。
组织参加广西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创意大赛,陆续推出形式多样的宣传短视频,完善河池文化旅游指南,实现多渠道推广营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体旅局,巴马国旅区管委会,市工信局、民宗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拓宽河池市旅游发展大会成果。
采取竞争性举办河池市旅游发展大会机制,发挥竞争举办大会的“比促推”作用,每年甄选一个举办县(区),以办会促进各县(区)文旅产业加快发展,展示各县(区)文化旅游建设发展成果,推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文旅品牌和产品。进一步做好大会策划,高水平办好大会,力争将河池市旅游发展大会打造成为地方性旅游发展大会的标竿品牌和综合性展示平台。认真学习先进地区成功经验,通过举办河池市旅游发展大会,不断提升配套设施建设、基础提升和优质文旅产品打造能力,为成功承办广西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打基础。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强化市场规范运行。
完善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中心等全面提档升级,加强机场、车站等国际化氛围营造。加强旅游诚信建设,杜绝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等行为,维护好游客合法权益。
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快推进一键游广西平台迭代更新,探索孵化元宇宙+文旅,打造一批智慧旅游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加强部门协作,实施联合执法。主动协调、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文化娱乐场所、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市场、旅游景区、旅行社的安全生产检查,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文化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无证经营、超时经营、超范围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黑社”“黑导”“黑车”“黑店”和“不合理低价游”、养老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网吧、娱乐场所、互联网文化、营业性演出、旅行社、景区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监管,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网络文化市场的执法巡查力度,强化对网络文化舆情监控;加强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防止非法宗教及低俗文化产品进入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加强文旅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色情、淫秽的营业性演出、表演活动,严厉查处侵权盗版行为。督促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文化和旅游企业严守安全生产底线,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标准,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平稳有序。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强化文旅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志愿者行动,持续加大基层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保障文化和旅游市场复苏后行业人才不断档。组织参加自治区举办的“金牌导游说广西”“广西导游大赛”等系列活动,举办星级饭店服务技能大赛、鼓励符合条件的导游积极参与申报“金牌导游”培养项目。开展农村党员大培训,对我市农村党员开展乡村旅游经营、乡村文化富民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能力,推动文化旅游业恢复振兴。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强化助企政策支持。
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引导保险机构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加强政银企沟通,对有投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引导银行机构给予“重大产业项目贷”和“文旅贷”“体育贷”及“桂惠贷”金融产品支持。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和旅游企业进行奖补。研究出台河池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财政局(金融办)、商务局,总工会,河池税务局,河池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推进文化旅游强市和世界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任务议事日程,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政策措施和保障落实的硬措施、细办法,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市文广体旅局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政策落实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二)强化政策扶持。
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河池市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各部门专项资金整合利用,对文旅项目进行重点投入扶持。加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用好各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桂惠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力度,积极对接文化和旅游企业,运用“文旅贷”等金融惠企政策予以信贷融资等方面支持,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深化财金联动,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强化企业上市(挂牌)培育,优化金融供给服务。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对列入国家级、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划的康养和文旅项目,探索建立用地绿色审批通道。探索使用差别化供地、点状供地等方式,保障项目建设用地。支持利用荒山、荒坡、河流、水库等用地用河开发康养和文旅项目。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点状供地等方式向康养和文化旅游企业供应项目用地。支持通过盘活闲置土地、实施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多种渠道,增加建设用地供给。
(三)优化人才队伍。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建立健全文化旅游人才培养、选拔、引进机制,强化旅游管理、经营、创意和服务等各类文化旅游人才培训;瞄准高端领域,引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策源能力的文旅消费新业态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一批文化和旅游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遴选培养一批文化、文物、旅游领域领军人才,支持打造领军人才工作室。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贯彻落实自治区新业态新领域人才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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