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0D)模式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YR-2023-GK04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0)模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勒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4日08时30分到2023年12月11日17时30分
a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 其他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
向开发(OD)模式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的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
2 项目编号:ZDYR-2023-GK040
3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35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3500000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35000
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投标保证金(元)
1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0D)模式项日1项350000035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体化实施方案编制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后续服务期
根据与招标人双方约定,按项日实际执行情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需要落实的政策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
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D.gov.cn)查
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
的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资格审
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致的,以资
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
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
信息的,其资格中查不合格。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1单位授权书 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
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
授权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
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
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
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 或资信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
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市计
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山.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
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b项规定提供财
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活但不限予: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 成立年限满半年
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 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
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山.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
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
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载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若
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具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
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
止当日。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
人的信用记录。 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递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2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条案,且工程咨询备案专业为 农业
林业 建筑 市政公用工程 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水利水电 等五个专业中不少
于三个专业备案(含三个专业),工程咨询备案服务范围包含 规划咨询 或 项目咨询
或 评估咨询 或 全过程工程咨询 ,并具有工程咨询二个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专业需
至少包含 农业 林业 或 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其中之一):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
层C-302号房)
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
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 报名登记表 ,
方为有效报名。 邮箱报名方式:将 报名登记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
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zdyr666666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
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要与报名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
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7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
层C-302号房)
8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发
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 招标人: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龙山南路8号
邮编:35310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60606999
10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邮编:3500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89990690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龙山南路8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9606069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 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48999069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冷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