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新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新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平台建设规模覆盖湘江新区教育局及其下属9家二级机构和所有公办中小学校,为新区教育数字化转型提供基础环境;硬件建设根据各学校发展特色,覆盖部分农村和城镇中小学,打造区域“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特色示范学校。

新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项目建设内容规划为“一平台、三工程、一服务”。“一平台”即“湘江新区智慧教育平台”,覆盖湘江新区所有学校及教育管理部门。“三工程”即“智慧教育环境升级工程”、“智慧课堂应用推广工程”和“人工智能学科融合工程”,根据各学校建设需求不同,覆盖湘江新区149所中小学。“一服务”即“师生信息素养提升服务”,包括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及智慧教育应用成效推广,覆盖新区全体教师及部分学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本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前12个月为建设阶段并完成初步验收,后3个月为试运行并完成项目终验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需费用包含在中标价内。

五、服务标准

(1)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 本项目的设备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项目整体运维期(质保期)叁年,其他分项有特别要求的以分项要求为准;运维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运维期(质保期)内要求可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设备的详细保修范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运维期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运维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预付款除外)。

本项目采用分阶段分模块交付,每项业务模块交付完成后,采购人对分项交付进行进度确认。整体项目完工后,采购人组织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三个月,试运行结束后采购人组织终验。

1)交付进度确认,

根据项目建设分批实施交付的原则,中标人需根据建设内容分模块(子系统)进行实施交付,各模块(子系统)功能上线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进度确认,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进度确认申请及相关资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进度确认。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履行合同的交付进度进行监督,并对合同交付进度进行确认,对已履约部分/已交付模块承担相应的付款义务。

2)项目初验、试运行

合同范围内所有软硬件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项目初步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项目初验工作。初验合格后,项目即进入三个月试运行期。

3)项目终验

(1)三个月试运行期满且系统运行正常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项目终验。

(2)验收前,中标人应完成所有待验收工作任务,并根据采购人项目管理要求,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文档和资料。

验收前,应通过等保二级测评,验收前,采购人有要求的,还应通过密码评估、软件测评;上述测评、评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本项费用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投标人无需承担此费用)。

4) 验收依据标准

(1)本项目验收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及相关验收要求、标准.规范执行。

(2)验收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本省、本市)、团体有关标准规范、项目变更方案、经评审审定的详细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署的合同、补充协议、供应商的承诺和项目有关其他文件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相应验收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中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验收、培训、质保运维期内的维护维修等有关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有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中如有定制开发软件新增部分,其知识产权应由采购人、投标人双方共同拥有,验收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人交付完整的源代码。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或权益,不存在任何侵权或法律或经济纠纷等问题,如有使用第三方产品必须获得正式授权,且包含在投标价格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第三方软件费用,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投标人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采购人因使用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及(或服务)所产生的侵权或其他法律或经济纠纷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承诺终生为此承担责任。

(4)中标人负责为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含建设阶段派出人员及驻场工程师)购买足额的工伤及人身意外保险,中标人承担其派出人员受到人身伤害(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意外、第三人侵权等)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工作人员因受到人身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地点工作中发生以及抵达项目地点途中及返程中发生)所致的任何责任。

(5)开发过程各阶段技术文档要齐全,文档与实际要严格一致。须提供但不限于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操作使用说明书、手册等。

(6)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工智能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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