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南矿二期主、副井提升机机械部分采购、安装项目
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南矿二期主、副井提升机机械部分采购、安装项目
本批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或邀请招标。
2.1 项目名称:
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标段一: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南矿二期主井提升机(机械部分)采购、安装项目;
标段二: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南矿二期副井提升机(机械部分)采购、安装项目;
2.2 项目编号:NYJC-HW-ZB-026(********)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为南矿二期主、副井提升机(机械部分)采购、安装项目。(根据买方技术规格书要求测绘设计、生产、供货、安装、调试等)。
招标物具体明细如下:
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南矿二期主、副井提升机(机械部分)采购、安装标段 | 设备 名称 | 规格型号 | 使用工况 | 单位 | 数量 | 具体到货地址 |
1 | 主井 提升机 (机械部分) | JKM-3.25×4P(Ⅲ) 电机功率1250KW,10KV | 详见技术文件 | 套 | 1 | 内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南矿二期 |
2 | 副井 提升机 (机械部分) | JKM-2.8×4P(Ⅰ) 电机功率800KW,10KV | 同上 | 套 | 1 |
以上设备由中标方供应,卖方负责设计、制作供货及安装、调试,提供全套设备总装图及基础图、零部件安装纸质盖章、签字版图纸2套及CAD电子图纸。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如委托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其社保证明或劳动部门盖章备案的正式合同文本(社保证明是指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并盖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机构网上截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为便于评委审核,需填写附件1、附件2相关内容;
3.3.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投报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
3.4.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过所投货物或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
3.5.投报货物的整机及零部件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6.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8.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8点起至于2023年12月19日16点止,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10分钟):2023年12月20日上午8:20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8:30。
6.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参会人员和投标单位可采取线上视频或现场的会议形式参加。开标地点: 淄博市张店区鲁泰大道(山东新华制药西侧约100米)医创中心总部大观A座30楼集采中心。
采取线上投标单位投标资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鲁泰大道(山东新华制药西侧约100米)医创中心总部大观A座30楼集采中心。
收件人:张旭 ,联系电话:139*****419,如果在开标时未及时收到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在开标会议开始前30分钟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招标联系人员指定的邮箱中。
邮箱号:jicaizhongxin@jingugroup.net
招标负责部门:集采中心联系人/联系方式:张 旭(科长) 139*****419
孙振华(科长) 1**********
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技术联系人:王 乐(副部长)1**********
现场踏勘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
金谷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南矿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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