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电子政务系统系统三级等保测评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电子政务系统系统三级等保测评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3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7分0秒
提交人: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3-12-01 16:16:58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3分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2-01 16:33: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7分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电子政务系统系统三级等保测评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对电子政务系统三级等保测评项目询价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电子政务系统系统三级等保测评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按照区信息办、公安局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电子政务系统三级等保测评工作并出具等保测评报告(具体要求以工作合同为准)。
三、投标单位资格标准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或网络安全数据加密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或信息系统风险分析工具系统软件著作权。
四、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1.报价单;
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或网络安全数据加密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或信息系统风险分析工具系统软件著作权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内等保测评工作合同复印件。
所有资料的复印件须由投标单位盖章确认方为有效。
五、投标截止时间
请于2023年12月8日下午3 :00之前将报价材料表密封(一式二份)送至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四楼会议室。不接受邮寄和网络报价;逾期不予受理。
六、单位的确定
1.评审日期:2023年12月8日15时;
2.评审地点: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四楼会议室;
3.评审原则: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报价,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的报价者为中标单位(若出现符合采购要求的2家或2家以上单位报价相同时,询价小组成员现场抽签确定承担单位)。
六、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元(人民币玖万元整)。
七、其他
本次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不及时签订工作合同或未按要求完成本次工作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将其列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失信惩戒名单。
联系人:马亚兰,电话:0553-*******
2023年12月1日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电子政务系统系统三级等保测评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对电子政务系统三级等保测评项目询价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电子政务系统系统三级等保测评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按照区信息办、公安局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电子政务系统三级等保测评工作并出具等保测评报告(具体要求以工作合同为准)。
三、投标单位资格标准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或网络安全数据加密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或信息系统风险分析工具系统软件著作权。
四、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1.报价单;
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或网络安全数据加密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或信息系统风险分析工具系统软件著作权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内等保测评工作合同复印件。
所有资料的复印件须由投标单位盖章确认方为有效。
五、投标截止时间
请于2023年12月8日下午3 :00之前将报价材料表密封(一式二份)送至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四楼会议室。不接受邮寄和网络报价;逾期不予受理。
六、单位的确定
1.评审日期:2023年12月8日15时;
2.评审地点: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四楼会议室;
3.评审原则: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报价,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的报价者为中标单位(若出现符合采购要求的2家或2家以上单位报价相同时,询价小组成员现场抽签确定承担单位)。
六、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元(人民币玖万元整)。
七、其他
本次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不及时签订工作合同或未按要求完成本次工作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将其列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失信惩戒名单。
联系人:马亚兰,电话:0553-*******
2023年12月1日
标签: 电子政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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