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宏景置业有限公司住宅小区丰实苑销售服务项目
南阳市宏景置业有限公司住宅小区丰实苑销售服务项目
南阳市宏景置业有限公司住宅小区(丰实苑)销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宏景置业有限公司住宅小区(丰实苑)销售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宏景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宏景置业有限公司住宅小区(丰实苑)销售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K411*****010*****
2.3项目概况:
南阳市宏景置业有限公司住宅小区(B 区 G2020-21) (宏景丰实苑)项目位于南阳市宛城区长江路以东、信臣北四路以北区域。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179.3亩(******.7㎡),实用地面积125.051亩(*****.5㎡),建筑密度19%,绿地率40%,容积率2.45,总建筑面积约26.88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9㎡,地上建筑面积******.2㎡,住宅共计1144套。项目由16栋14-20层不等的小高层住宅、一栋综合服务楼及一处幼儿园组成。拟选定一家销售服务公司对本项目可售房源进行市场化销售。
2.4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拟对本项目可售房源进行市场化销售,南阳市宏景置业有限公司住宅小区(丰实苑)首批次选房活动服务项目、首批次选房后整体销售代理服务。具体提供营销策划、宣传推广、一房一价定价、拓客蓄客、看房接待、组织案场活动、协助收款等服务。
2.5服务期限:13个月(首批次选房服务1个月,首批次选房后整体销售代理服务12个月)。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1.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4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5日08:30分至2023年12月26日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00(北京时间)。
5.2 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3 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监督机构: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第二办公区
联系人:花先生
电 话:0377-********
招标人:南阳市宏景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光武东路1608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南阳大剧院一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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