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等七条线土建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年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等七条线土建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4-2026年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等七条线土建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6年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等七条线土建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甬交控〔20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标段1: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余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余姚市姚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标段2:宁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波穿山疏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标段3:宁波市象山港大桥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三门湾大桥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新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标段1: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慈余高速;标段2:宁波绕城高速东段、穿山至好思房公路;标段3:象山港大桥及连接线、三门湾大桥及连接线、石浦连接线。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路线全长273.8公里(其中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58.7公里、慈余高速24.2公里、绕城东段高速公路 44.4公里、穿山至好思房公路33.5公里、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46.9公里、三门湾大桥及连接线 47.4公里、石浦连接线18.4公里)。

2.3招标范围:每条线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立交、通道、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沿线设施、合同段内主线及互通匝道的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隧道机电(含通风、消防、照明等)、供配电及照明等软件、硬件设施(含相应的培训与测试)、其他工程等养护、机电工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监理招标共分3个标段,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等级,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9:00时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 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5.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每标段******元整

6.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 年12月2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jttz.com)上发布。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91号B座

联 系 人:谢老师

电\u3000\u3000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24楼

联 系 人:刘丹、刘众、胡天扬、叶建挺、王哲东

电\u3000\u3000话: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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