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明月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材料检测项目比价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明月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材料检测项目比价公告

兹有我公司所属“扬州市邗江区明月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材料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比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备案证书,及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2、参与比价应提交资料:

(1)报价表(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2)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

1、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上述材料未提供的以及投标书未装订密封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费

1、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不超过国家行业有关收费标准的40%

2、本次项目以固定费率,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按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完成本次见证取样、材料检测规范要求相关一切费用、人员工资、保险费、节假日福利费、耗材费等(含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邗江区明月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有关材料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2、服务期限要求:随施工工期,约205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不超过国家行业有关收费标准的40%。

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最低同等费率有多家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

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约205日历天。

七、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所有检测报告提供完毕后一次付清。

八、投标人须知:

1、1、参与本次项目,各投标人应按公告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相关材料内应当明确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于2023年12月7日11:00前由授权委托人递交至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308(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

2、联系人:韦工,0514-********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材料检测 水生态修复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