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明月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材料检测项目比价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明月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材料检测项目比价公告
兹有我公司所属“扬州市邗江区明月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材料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比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备案证书,及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2、参与比价应提交资料:
(1)报价表(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2)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
1、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上述材料未提供的以及投标书未装订密封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费用:
1、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不超过国家行业有关收费标准的40%。
2、本次项目以固定费率,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按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完成本次见证取样、材料检测规范要求相关一切费用、人员工资、保险费、节假日福利费、耗材费等(含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邗江区明月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有关材料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2、服务期限要求:随施工工期,约205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不超过国家行业有关收费标准的40%。
五、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最低同等费率有多家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
六、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约205日历天。
七、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所有检测报告提供完毕后一次付清。
八、投标人须知:
1、1、参与本次项目,各投标人应按公告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相关材料内应当明确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于2023年12月7日11:00前由授权委托人递交至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308(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
2、联系人:韦工,0514-********。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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