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郫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郫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郫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郫都区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并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研究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文件中关于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
三、评审工作流程
申报网站为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具体流程如下:
1.账号注册(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主页进行下载)
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进行以下操作:
(1)学校注册:学校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注册为区教育局的下级单位。学校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负责审核网上申报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应真实、完整填写所需信息。新增学校账号后即可进行申报人注册。
(2)申报人注册:个人注册→维护个人信息
申报人注册时的社保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2.个人申报
(1)申报流程:申报人登录→选择申报评审活动→填写申报信息→上报学校;
(2)选择“成都市郫都区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按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填写本人信息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推荐
(1)学校(单位)应成立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委会,由校长(单位负责人)任评委会主任,委员由学校(单位)行政、党支部、教代会、骨干教师等代表共计7人组成,通过民主推荐方式产生。评委会主要负责教师职称申报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
(2)考核推荐人选。学校对拟推荐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满意度测评,民主推荐满意度应达到75%以上(参会人数不低于全校教职工总数的80%),满意度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
(3)拟推荐人员公示。学校按要求对拟推荐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上报。未经公示,区教育局不予受理职称评审申报。
(4)审核报送。学校按照要求在系统对拟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线下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并同步报送至区教育局人事科。
4.主管单位审核
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学校审核盖章后,由学校将《职称评审申报名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区人社局进行审核。
四、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二)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三)学校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四)现场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12月14日
地点:郫都区教育局人事科911室
联系人:邵勇,电话:********
五、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因填报资料不规范或超过截止时间造成审核不通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二)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要重点治理任教学科作假、教学工作量作假、相关证件和证书造假等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将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
(三)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实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同时,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及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其他学术道德不端行为者,5年不得申报;
2.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者;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者。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对推荐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
特此通知。
附件1.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2.职称评审申报名册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
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网上填写完整后导出双面打印(非导出上报无效)。
2.申报人取得的上一级职称证书和评审表或批文原件扫描系统上传(彩色扫描,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纸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3.与所任教学段相一致或高一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系统上传(彩色扫描,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纸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4.学历学位证原件扫描系统上传(彩色扫描,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需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电子证书备案表》和学历学位截图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5.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原件扫描系统上传(彩色扫描,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纸质复印件1份(彩色扫描,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6.提供成都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证明(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材料1份。
7.《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8.本学科教学反思一份(不少于1000字,签字,须加盖单位公章)。
9.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成绩合格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10.《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师德满意率测评汇总表》和《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汇总表》(签字,单位盖章)。
11.现任职务期间各级各类荣誉证书、论文论著、教育科研、公开课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12.学校出具的任课教师周课时证明(必须是担任学科课堂教学的一线教师,在学校(幼儿园)大课表和本人小课表中均明确标示,单位盖章)。
13.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每年各一份或“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材料”原件任现职以来每年各一份。
14.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其他德育方面工作评价“合格”及以上材料一份(年度考核表内反映即可)。
15.2022—2023学年度最后一本所教学科(专业)的《备课本》(教案)原始记录,上交手写体原件。
附件2
职称评审申报名册 | ||||||||||||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序号 | 学 校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 | 教师资格证名称 | 任教学段 | 任教学科 | 拟申报资格名称 | 人员类别 | 联系电话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