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塑胶地板招标公告
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塑胶地板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塑胶地板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 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连发改社发 [2014]1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承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连云港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塑胶地板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连云港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塑胶地板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朝阳东路南侧、学院路西侧、革命纪念馆东侧;
2.3交货期: 1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合同签订:本标段中标单位和南通承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6推荐品牌:帝彩、诺宝、博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税务登记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5、本次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人参加投标,否则该生产厂家所投标为无效标。
4.工程款支付:
4.1、本项目无预付款。
4.2、货全部到现场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安装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
4.3、经验收合格且决算完成后支付至决算价款的95%。
4.4、保修期满后,无任何问题一次性将5%余款付清。
4.5、保修期为2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6年2月26日 ~2016年3月1日。
5.2获取方式: 到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 。
5.3提供资料:
5.3.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3.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查验);
5.3.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3.6、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2015年8月-2016年1月)及以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02号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冯志刚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gzlxqr@126.com
2016 年2月2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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