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高新区西部片区污水处理厂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

滁州高新区西部片区污水处理厂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

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高新区西部片区污水处理厂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滁州高新区西部片区污水处理厂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cztcgc******-012),现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中对设计团队要求的第1条为:设计负责人为注册环保工程师(1分),同时备注中要求提供四库一平台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证明。据了解,注册环保工程师并未实行注册制,在四库一平台上查不到该项证明,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嫌疑。建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1分?

回复:注册环保工程师无需提供四库一平台截图,详见澄清部分。

2、需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提供的资料:项目用地红线图及地形图(CAD电子版,1:1000)。

回复:项目用地红线图及相关图纸(CAD电子版)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需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提供的资料:地质勘察报告(初勘)。

回复:本项目采用可研招标,其地质勘察报告(初勘)需投标人完成,且内容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4、关于可行研究报告问题:

(1)P86页,表5.1.5.2-3中《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2002 )已经废止,是否按照新标准执行;

(2)P103页,5.3.2.5-1细格栅及进水泵房中,栅条间隙:b=20mm,与表中e=5mm矛盾,以哪个为准;

(3)项目建议书及批复中有“水解酸化池”,可研中删除水解酸化池,需明确是否有“水解酸化池”;

(4)根据可研的进水水质论证,生化池进水B/C仅为0.31,可生化性一般,不利于生化处理,且反硝化和除磷也消耗碳源,P44页提到“补充碳源”,但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设计中均未明确碳源投加点,投加点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

(5)P60页,倒置AAO将传统的污泥回流与混合液回流合二为一构成唯一的污泥回流系统;而P101页,工艺流程图中,污泥回流与混合液回流为独立的两个系统,以哪个为准。

(6)P3表1.1.9-1质控表:①按照去除率计算结果和排放标准对比,整个工艺段需处理精准控制才能达到预期处理效果。且根据经验,臭氧氧化池未采用氧化剂填料,很难达到去除13mg/L COD的目标。②滤布滤池设在曝气生物滤池后,对于去除SS效果微乎其微。

回复

1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执行;

2以e=5mm为准;

3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4碳源补充在组合生化池段

5独立回流

(6)①合理调整设计参数,已达到出水标准要求;②出水SS要求较高,考虑曝气生物滤池出水不能稳定达标,因此设置滤布滤池。

5、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是严格按照可研提供的参数和尺寸设计,还是可以优化设计,对于后期审计结算有无重大影响?

回复:投标人自行设计,设计内容需满足建设单位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6、污水厂进水管位置、管径、标高等(可研中未明确,初步设计图纸需要);

回复:本项目暂无初步设计图纸,投标人自行设计,设计内容需满足建设单位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7、两路10kV电源,电源引自何区域变电站?外电线路长度及供电部门其他相关要求(涉及初步设计概算);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8、尽量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格式文本, dwg格式附图),便于节约时间。

回复:项目用地红线图及地形图(CAD电子版)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9、优化设想:P40页表5.1.1.1-1,含氟化物企业水量为*****m3/d,其余水量近期约为*****m3/d,远期约为*****m3/d。参照江苏省对于工业废水的做法,都是采用“一企一管”,可研报告的工艺中是把所有废水混合后统一处理,可以引导建设单位能否调整为含氟化物企业和其余企业分开进水,这样对含氟化物企业预处理设施规模仅需*****m3/d,配套土建和后期运行成本都会减少。

回复:投标人自行设计,设计内容需满足建设单位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设计团队“注2)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需提供执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和“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证书查询截图。证书均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现修改为:2)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需提供执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和“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证书查询截图。证书均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对原招标公告“联合体投标”项第4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 岗,若派驻,AB 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 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 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做如下解释说明:

(1)本项目不限制联合体牵头方承接的工作内容。

(2)原公告中的项目经理(建造师)A即为招标公告“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的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联合体投标的,该人员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不强制要求为联合体牵头方所属人员,由联合体牵头方在制作投标文件中统一填报即可。

(3)联合体成员方(包括牵头方)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填写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该人员应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的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岗位要求,且该人员应为项目经理(建造师)A岗人员所属单位之外其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如有)提供。

3、项目用地红线图及相关图纸(CAD电子版)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cMqHG2GQKKKOMyFug_lLA 提取码:1111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文件的制作,故不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闵主任

联系方式:0550-*******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凤超、刘宏伟

电话:188*****853136*****143

日期:2023年12月 04 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业务提交
    2023/12/04 13:51:38
    0天2小时20分34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3/12/04 15:49:42
    0天1小时59分4秒

0天2小时20分34秒

0天1小时59分4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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