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人: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师
联系电话:184*****819
文件获取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16时00分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招标人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有与工程相类似的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自行提供财务状况说明),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1个设计类似业绩和1个施工类似业绩组合)视为满足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对应提供承担过的设计类似业绩和施工类似业绩(举例:联合体牵头人A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且有1个符合要求的施工类似业绩,联合体成员B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且有1个符合要求的设计类似业绩,则该联合体即视为满足1个业绩要求),各类型业绩标准如下:
(1)设计类似业绩:项目总投资1.8亿元以上(含)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投标人作为设计单位负责的同等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予以证明,金额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证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8亿元以上(含)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或投标人作为施工单位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予以证明,金额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证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8亿元以上(含)的市政公用工程承担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或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予以证明,金额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证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注册在投标企业);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施工一方)。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设计一方);
(4)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勘察一方);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
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同时符合要求情况下可以为同一人。
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备案之前的工程。
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承诺》进行承诺。投标人当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未被列入“不良行为”或“黑名单记录”,并分别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如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提供。
招标规模:本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工程、供水管网压力调控工程及供水智能化建设工程,共4项。项目概算总投资*****.6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4万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水管网 公共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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