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9破54号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摇珠选聘评估机构公告

2023粤19破54号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摇珠选聘评估机构公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东莞市朗高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6月14日裁定受理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3)粤19破申76号,并指定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金达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评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庾健航,注册资本为8819.3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17******A,企业地址位于东莞市望牛墩镇横沥村金达工业园,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研发、进出口:照明灯具,家具,节能产品,工艺装饰品;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推广应用,光伏电子元器销售,太阳能路灯设计安装;太阳能光伏产业技术咨询服务;城市广场、道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化地等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管理人接管或可提供的财产情况

金达公司主要资产为机器设备、成品、半成品存货、样品等一批、11台车辆、20个专利和53个商标、子公司股权、应收账款以及名下工业用地(集体土地)及13栋地上建筑(含无证建筑物),位于东莞市望牛墩镇横沥村(现门牌号为望牛墩石横路8号)。具体情况以管理人实际接管日的现状为准。

三、报名条件

1、已编入《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评估机构;

2、与金达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对金达公司所有的一批机器设备、成品、半成品存货、样品、11台车辆、20个专利和53个商标、子公司股权、应收账款等以及名下的工业用地(集体土地)及13栋地上建筑物(含无证建筑物)进行评估(具体情况以管理人实际接管日的现状为准),为管理人公开拍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以及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案评估事项有关的其他工作, 被选定机构应按管理人要求签署《评估服务委托协议书》。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评估费用。如经初步调查发现债务人财产情况特别复杂、需延长评估期限的,应与管理人协商确定完成时限,具体要求如下:

1. 管理人可根据破产程序的进度需要单方决定任意单项财产是否委托评估及进行评估的顺序、时间。在管理人通知评估机构启动本项资产的评估程序后3天内签订相应的委托评估合同,7天内出具评估报告。对于子公司股权评估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0天。

2.根据设备清单,核实设备的核心部件。

3.评估现场勘查需进行录像,并制作视频提交给管理人

4.在标的物变现前,若管理人需要变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等而再次就同一标的物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需按管理人需要再次出具评估报告,不得要求增加评估服务费。

5.评估机构应协助和指导留守人员填写评估申报表。

6.金达公司存货中有一批饰品打包存放在仓库,该批饰品已存放约20年,现没有详细资料,需以现场勘察为准。

7.对于无证建筑物或构筑件等,以现场勘察为准,管理人不再安排测绘。

8.评估机构应合理评估专业胜任能力,委派具有破产评估经验的评估团队进行评估工作。

9、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马上组织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不得以委托方提供资料不齐为由,而拒绝进行评估。

五、费用说明

1、评估费用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评估费率标准,最高收费不超过该收费标准计算所得费用的90%,另计费基数取评估值与最终处置成交价(拍卖成交价、协议转让价)孰低计算确认评估费。评估费包括评估公司为执行评估业务发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的工本费用。

2、被评估财产能够变价的,在被评估财产变价成交、买受人付清尾款且评估公司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后,在本案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时支付。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于2023年12月8日前向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沟通联络群组“东莞破管协摇珠群”中进行接龙报名。

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报名的专业机构名单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

2、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由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相应专业机构名册中摇珠确定任一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经摇珠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8号中盛大厦10楼

联系人:卢小姐 136*****632

特此公告。

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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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破产清算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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