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陵水县第三批安居房剩余房源北斗、文黎、老县委一期安居房申报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陵水县第三批安居房剩余房源北斗、文黎、老县委一期安居房申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第三批安居房项目销售方案》、《陵水黎族自治县安居房暂行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配售房源

本次销售房源为第三批安居房剩余房源773套(最终以销售数据为准),其中北斗安居房项目244套,文黎安居房252套,老县委一期277套,具体如下:

(一)北斗安居房项目位于椰林镇北文南五路梧桐人才公寓旁,2022年6月开工建设,建设规模4栋,户型面积约100㎡,目前剩余房源244套,现售阶段,预计2024年1月交付,该项目销售咨询电话:188*****183

(二)文黎安居房项目位于椰林镇文黎中心大道二期思源中学旁,2020年11月开工建设,建设规模20栋,目前剩余房源252套,其中95㎡户型194套,115㎡户型58套,现售阶段,已竣工交付,该项目销售咨询电话:********

(三)老县委片区安居房一期项目位于中心大道旁,2021年7月开工建设,建设规模7栋,目前剩余房源277套,户型面积约100㎡,现售阶段,预计2024年3月交付,该项目销售咨询电话:131*****006

二、销售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含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引进人才、退役军人、县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省驻陵行政事业单位等在编在岗人员、我县重点企事业单位团体。

三、销售价格

北斗安居房项目销售均价不超过7800/㎡,文黎安居房项目销售价格7866元/㎡,老县委一期安居房项目销售均价不超过7866元/㎡,全装修交付,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四、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5日-2024年1月5日

五、申报条件及社保个税要求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户家庭只能申购一套安居房,已购买过保障性住房(含政策性住房)不得再次申购安居房。

(一)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含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安居房:

1.在2020年4月28日前落户的本县户籍居民家庭,无缴纳社保个税年限要求;

2.在2020年4月28日后落户的本县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已在本县连续两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且每年在我县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非我县重点行业引进人才、退役军人、非我县户籍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参照本条执行)

以上对象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省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和涉公商品住房;

(2)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或家庭在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5.38㎡;

(3)符合海南省房地产限购政策。

(二)省驻陵行政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系统引进人才因单位性质等原因,员工未在我县缴纳社保或个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购买一套安居房:

1.省驻陵行政事业单位员工在我县连续居住工作满两年以上(每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同时符合以上第一条第(一)款(1)、(2)、(3)项规定条件;

2.我县教育、医疗系统引进人才(含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清水湾科技产业园、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已在本县工作居住满一年(每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经主管单位同意,提供继续在本县原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承诺书的,同时符合以上第一条第(一)款(1)、(2)、(3)项规定条件;

3.经人才部门认定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可以申购一套安居房。

(三)符合陵水黎族自治县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标准(详见附件)就业的引进人才,全部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购一套安居房:

1.与从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承诺购房后继续在我县服务3年及以上;

2.自申请之日起已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个月;

3.申请人名单需在单位公示且无异议的;

4.同时符合以上第一条第(一)款(1)、(2)、(3)项规定条件。

(四)符合申购条件的退役军人优先配售安居房。退役军人,其在部队服役年限视同为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五)鼓励我县企事业单位购买安居房,阶段性用于单位内部周转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待持有5年后,可以出售给在单位内工作并符合安居房相关政策的职工。申请单位需符合陵水黎族自治县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标准(详见附件1)。

六、申报审核流程

我县已在“海安居”公众服务端开放安居房线上申请入口,报名方式:线上线下并行、线上申请为主,咨询地址:陵水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安居房申购服务窗口(陵水县椰林镇椰林南大道规划展览馆旁县住建局4楼),服务电话:0898-********,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申购人员通过手机客户端下载海易办APP,登录“海安居”进行线上申请报名,并根据个人需求,填写有意愿的安居房项目小区(北斗、文黎、老县委),未填写视为服从调剂安排,具体线上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逾期未在线上申请报名的,不再接受申请材料。

报名要求:申请人通过线上方式(如海易办、海安居网页端、手机端)报名,应当如实填报申请信息,真实全面上传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已累计放弃购房资格2次及以上或列入5年内不得申购我县安居房人员,不得申请本次房源。

符合我县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购买安居房的,可通过线下提交相关材料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窗口申购。

(二)受理。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线上申请材料进行检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1月15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通过短信提醒或海易办APP通知,限期补齐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审核。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通过海南省住房保障智慧化平台对申报人的住房、社保、婚姻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审核,审核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1月15日。

(四)公示确认。经审查符合购买本次安居房条件的申请人名单,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在政府网站及本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限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县住建局4楼)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告知申请人。

七、摇号选房流程

(一)确认选房对象。根据本批次房源供应规模、申请人员条件和数量等情况,对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规定应优先保障且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安居房配售,确定入围的优先申购对象和普通申购对象,并在县政府网站和部门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根据所选安居房项目分别将名单报送至各安居房开发企业。

(二)实施选房顺序号摇号。本次安居房实行轮候分配制度,根据所选安居房小区(北斗、文黎、老县委)申购人员名单(含企事业单位),各安居房开发企业分别组织开展选房顺序号摇号,摇号结果予以公示。

(三)组织选房。摇取选房顺序号后,各安居房开发企业组织开展选房,依次按照顺序号逐一进行选房,签署选房确认书,视为选房成功,未签署选房确认书,视为放弃,排位在前的申购对象放弃选房,由后续申购对象依次递补,直至将该项目剩余房源销售完成为止,剩余轮候人员可根据意愿申请服从调剂到其他项目。

八、特别事项

(一)安居房完成确认签订后,申购者应积极配合开发企业签订《安居房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开发企业按规定办理交易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

(二)本次安居房为有限产权房,安居房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百分之七十确定,安居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十年的,可以上市交易,未达到上市交易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制度,具体参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安居房暂行管理规定》执行。

(三)加强安居房申购管理,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安居房暂行管理规定》,安居房申购遵循自愿原则,严禁无故放弃、退房行为,申购人累计存在2次及以上放弃购房资格或签订购房合同或网签备案放弃购房的,即日起5年内不予受理安居房申请。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标准

2.【申请人】安居房网上资格申请操作流程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

陵水黎族自治县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标准

一、在我县(包括但不限于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清水湾科技产业园、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等)注册的服务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及互联网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健康产业、旅游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教育产业、文化体育产业、水环境治理、跨境数据产业、数字文化、游戏出海、大数据、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标注、数据中心等重点产业的企业,须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及以上、正常经营并连续纳税满3个月。

二、在我县范围内开展业务,上年度纳税20万元,并连续纳税满3个月及以上的企业。

三、省直属单位及中央驻琼单位在我县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四、注册在我县的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法定机构、行政机关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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