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购买档案管理服务的计划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购买档案管理服务的计划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购买档案管理服务的计划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计划开展2001年度-2018年度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拟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将购买计划有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三、 主要内容

根据档案整理要求,对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2001年度-2018年度文书档案等进行整理、组卷、归档、装盒、著录、数字化扫描加工等事项。

四、 预算资金

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贰仟元整)。

五、 供应商条件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具有档案中介服务从业资质;

6. 在档案加工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1. 服务方需按照《档案整理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的要求,对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组卷、归档、装盒、条目著录及数字化扫描加工等工作;

2. 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3. 整理加工完成后的档案可顺利移交昆明市五华区档案馆。

七、 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档案整理、组卷、归档、装盒、数字化及移交等工作。

八、 购买方式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该项目不在采购目录之内,金额未达到60万,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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