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电子警察及卡口招标公告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电子警察及卡口招标公告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电子警察及卡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审核表(2016- 43号)要求,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电子警察及卡口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SDZB-DX*******

二、项目名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电子警察及卡口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943万元整

四、招标内容:电子警察及卡口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

3.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高清视频摄像机、高清抓拍摄像机),若不是自主生产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类似智能交通项目经验(必须包含闯红灯抓拍系统和卡口系统),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用户证明(或验收报告);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经济纠纷;

6.投标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从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至 2016 年 3 4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D-32BF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证明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类似智能交通项目经验(必须包含闯红灯抓拍系统和卡口系统)的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和用户证明(或验收报告);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经济纠纷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3 22 日下午 13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3056 开标室(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6 3 22 日下午 13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3056 开标室(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十、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张超 电 话:***-********

代理机构: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保平 电 话:***-********

监督机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盛冬燕 电 话:***-********

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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