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项目标项目自购物资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项目标项目自购物资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项目GZCKSG-2标项目自购物资
招标编号:CR24(2023)-GZCKSG-WZCG-083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赣州市南康区,南侧为格力大道,西临格力智造基地,东侧为明珠湖。项目建设地面积*****.50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为*****.11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0平方米,容积率2.20,地下室建筑面积*****.0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1812.11平方米,规划有4栋17层高层住宅、3栋26层高层住宅、3层幼儿园、3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及住宅配套用房。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二十四局设物[2019]349号)。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12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1年12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鲜章原件)。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2 月5日至 2023年12 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至邮箱(cr24ncgs@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报名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扫描件(汇款要求详见5.1.2)
②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2)。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⑥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件2)。
5.1.2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至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账号,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 12 月26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旁100米中铁二十四局项目部会议室(暂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不接受未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组织单位发送投标申请资料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
(2)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网(http://cr24gncgs.crcc.cn/)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项目GZCKSG-2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旁100米中铁二十四局项目部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82*****662 邮 箱:**********@qq.com
9.2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南昌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109号
标书售卖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0*****750 邮 箱:cr24ncgs@163.com
澄清答疑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0*****750 邮 箱:cr24ncgs@163.com
9.3标书费、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
2023年 12 月4日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项目GZCKSG-2标项目经理部 | GC-01 | 钢材 | 吨 | 8000 | 800 | 5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
申请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 ||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公司地址 | |||
发票开具信息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座机):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备注:必须将本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cr24ncgs@163.com;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不同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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