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改扩建工程水源地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给水改扩建工程水源地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五原县隆兴昌镇给水改扩建工程已由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五原县隆兴昌镇给水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改字[2015]1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为内蒙古汇江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五原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巴彦淖尔市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源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新建6眼深井,配套泵房、连井及输水管线。单井出水管DN200mm,共长0.42km;连井管DN300mm,共长0.61km,新建水源至配水厂的输水管DN500mm,共长1.95km;采用SFCP-PE管。
招标编号:BSCT-ZB-ZCGC-160205-JL
2.2 建设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镇区西北侧
2.3 标段划分:监理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监理服务期:2016年04月01日—2016年10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本企业注册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并具有近3年内完成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区外工程监理企业须到自治区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27日至2016年03月0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今日尊府C4-3-1301#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③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④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⑤ 有效的企业开户许可证;
⑥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⑧ 投标人携带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⑨ 购买者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8日上午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内蒙古汇江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邮 编:010000
联系人:张保卫
联系电话:133*****269
建设单位:五原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五原县西大桥
邮 编:015100
联系人:曹勇
电 话:138*****982
传 真:****-*******
电子邮箱:********33@qq.com">********3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今日尊府C4-3-1301#
邮 编:015000
联系人:许飞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5@qq.com">********5@qq.com
2016年02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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