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惠州市金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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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金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仲恺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蒋良与你单位之间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惠仲劳人仲案字〔2023〕1328号),本委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本案作出裁决。裁决如下:
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申请人应当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工资差额合计人民币7300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东1号人才服务大厦三楼302室,联系电话:0752-*******)
惠州仲恺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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