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小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方案》意见的公告

小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小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卫生质量,切实推进我县城镇生垃圾处理运行管理工作,按照《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6]28号)《阿坝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阿府发〔2004〕24号)要求,结合成本监审结论、州内其他县收费标准及充分考虑合理补偿成本、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我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草拟了《小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通过信函、发送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4日--2024年1月3日

二、办公地址

小金县美兴镇江西街政府大楼五楼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5013)。

三、电子邮件信箱

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时间内提出,反馈至邮箱:*********@qq.com。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咨询电话

0837-*******

附件:小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方案(草案)

小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小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定价目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6]28号)、《阿坝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阿府发〔2004〕24号)等相关规定,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本方案。

一、征收项目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为保障城市生活环境,解决垃圾污染而建设的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项目所需费用,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理所需的费用。

二、征收范围

(一)居民用户。本县行政区划内所有享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的居民住户(含暂住人口)。

(二)非居民用户。本县行政区划内所有享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的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及其他生活垃圾产生者。

三、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及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及成本监审相关技术规范的审核方法,由四川杰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雪蓉花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的小金县(包含县城及四姑娘山)生活垃圾2021年3月15日至2022年收集、运输成本进行了监审。对蓝盔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小金县(包含县城及四姑娘山)生活垃圾处理焚烧成本2021年3月15日至2022年经营成本进行了监审。经核定,小金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2021年3-12月总成本为3,464,650.70元,单位成本为493.22元/吨;小金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2022年总成本为4,191,501.63元,单位成本为433.21元/吨;综合核定小金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成本458.45元/吨。2021年3-12月小金县生活垃圾焚烧总成本为1,100,083.34元,单位成本182.48元/吨;2022年小金县生活垃圾焚烧总成本为2,497,314.34元,单位成本361.77元/吨;综合核定小金县生活垃圾焚烧单位成本278.18元/吨。

四、征收标准

根据《阿坝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阿府发〔2004〕24号)收费标准及参考州内其它县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并结合生活垃圾运输、收集、焚烧总成本拟定小金县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五、减免政策

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对县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等低收入家庭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垃圾处理费征收制度而降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领导小组,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责任。县住建局(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小金县城乡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并全面指导和组织征收工作;县发改、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城乡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及价格监督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搞好配合,确保足额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强化宣传。各乡镇、县住建局(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全民共同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宣传教育,使居民、单位、企业、经营业户自觉地按照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依法征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征收工作力度,依法足额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对拖缴、缓缴甚至拒缴的个人、单位、企业、经营业户要依法进行处罚,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七、执行时间。待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等,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标签: 生活垃圾处理 方案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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