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窑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展示利用工程EPC

玉溪窑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展示利用工程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窑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展示利用工程(EPC)已由玉红发改农社〔2021〕12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玉溪市红塔区文物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玉溪窑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展示利用工程(EPC)

2.1.2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12号;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玉溪窑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展示利用工程,包含平面、空间、场景设计制作(含墙体浮雕及室外雕塑);设备采购;部分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灯光亮化;文物征集;展品展示;玉溪窑址碑刻展示利用。本项目工程预算1096万元。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2.3.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玉溪窑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展示利用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各专项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包含设计过程中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2.3.2工程施工部分工作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配套工程。

注: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2.4、质量要求:

2.4.1设计部分:要求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招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要求,达到图纸审查合格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4.2施工部分: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规章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备案。

2.5、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

3.2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并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并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应具备1项总投资700万元以上的或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类似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注册后最近连续年度且含成立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仅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应取得文物博物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

(2)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2)投标人未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亦可),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截图(联合体各方都要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11-23 23:59至2023-11-30 23:59(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未办理云南省CA证书的企业需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

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在线服务QQ:**********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时间:2023-12-14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开标大厅。

开标参与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在【网上办事】专栏-点击【在线开标】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网上开标要求:

本项目执行网上开标,具体要求如下:

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市红塔区文物管理所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12号

联 系 人:李佳欣

联系电话:087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赵伟宏、罗渊、徐乐乐

联系电话:0871-********

邮 箱:*********@qq.com

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监督联系电话:0877- *******

标签: 保护利用 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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