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宣传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4日 17: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预算金额 | ¥1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868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8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宇航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萍177*****868 |
项目概况
宣传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
项目名称:宣传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宣传服务采购 | 一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13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方式:通过转账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磋商响应声明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3营业执照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1磋商保证金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 |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为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a13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2.其他信息
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 箱:fjhrzb@126.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835号
联系方式:陈宇航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联系方式:吴萍177*****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萍
电 话: 177*****868
标签: 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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