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二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第三次)
江北区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二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第三次)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 2月29日—2016年 3月2 日)
项目名称 | 江北区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二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第三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1791 | ||||||
招标人 | 重庆市江北区市政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联 系 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
拟中标人 |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按照渝价{2013}428号收费标准×70%并下浮10%计取。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江北区公管办 | 联系电话 | |||||
江北区建委 | |||||||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市政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2月29日 |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6年2月29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二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第三次)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投(2015)6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市政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市政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北区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二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北区。
2.2建设规模:工程建安投资约7200万元。
2.3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核及配合招标人完成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止。
2.4招标范围:包括金融街、力帆中心、财信大厦8栋联动、环宇天下、紫御江山、大剧院投影灯、沿江面建筑楼身、龙湖春森彼岸、塔子山及周边山林、鸿恩阁山体增加亮化、聚贤岩广场景观照明提升等地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有关的所有造价咨询业务。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跟踪审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9日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jb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10:30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2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市政资产经营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附近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大厦B座14-2
联系人:蓝部长联系人:钟厚元
电话:***-********电话:***-********
2016年1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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