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丘北县停车泊位运营合作智能化提升改造EPC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FY-2023ZC-101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 招标条件
本丘北县停车泊位运营合作智能化提小改造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1.5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51.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丘北县停车泊位运营合作智能化提升改造EPC项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丘北县停车泊位运营合作智能化提升改造EP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条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休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
均须具有)。
(2)施工: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设计:供应商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备近三年(2020年 2022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损
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
年份提供),若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今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
表),若为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信誉条件良好,近3年(2020年1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产 资质被取消 财产被接
管 冻结 破产等状况,供应商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安
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
有效情况说明或白行承诺,如有欺瞒白行承担法律后果):无违法 无违规记录,企业 法
定代表人 拟派本项目人员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自行承诺,如有欺瞒自行承
担法律后果)(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
提供2023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H缴款书或银行
电了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2023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
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
3.5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派的施工项日经理应具有以下资格拟派住本项日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
P
经理)须具有二级机电专业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
证),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需与采购人名称一致:提供
5
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其
以上职称资格: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并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其中: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
成员中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材料,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的承诺书。
3.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谈判的,除符合文件对供应商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协商确定:
(2)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休谈判的,以联合休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休各成员具有约束
力:
(7)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7日,每天
上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
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迎小区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6楼前台)持公司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2.
网络(远程)获取:请将上述报名所需的资料的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
(1048389221 qq.com),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确认(邮件中写明报名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并附报名费缴费凭证)。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代理机构银行信息:名称: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
银行: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华信用社银行账户:0200033041019012(需要开
具发票的,必须公对公汇款)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迎小区白龙路149号云
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迎小区白龙路149号云
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三楼会议室)
七 其他
1 采购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对丘北县停车泊位运营合作智能化提升改造EPC
项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日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日名称:丘北县停车泊位运营合作智能化提升改造EPC项日。
2.2项目编号:FY-2023ZC-1017。
2.3项目概况: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获取了丘北县停车场以及停车泊位管理
权,为了提升项目管理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人员成本支出,使得项目收益最大化,拟
根据泊位具体情况,对停车场及泊位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建设,包括对停车场智能化提升改
造,在合适的路段进行建设高位视频 低位视频桩 路牙机 配备巡检车 安装地磁 安装ETC
欠费追缴设备 指挥中心建设等。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采购预算:251.5万元。
2.6采购范围:丘北县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合作的停车场以及停车泊位所涉及
的设计和施工全部内容,
建设内容:完成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项目方案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工作,配合项目智能停车
系统完成对接 调试完成相关信息采集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摄像机 巡检车 视频存
储设备 信息处理模块及多功能配电箱等) 施工辅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监控杆 电力电
缆 混泥土 石材 电线网线及光缆等)的采购根据智能化改造方案完成项目整体施工(包
括但不限于电力电缆及通信光缆管道施工 相关信息采集系统设备安装调试 基坑开挖及浇
灌回填 基坑恢复及渣上拉运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 工程缺陷责仟期内的缺
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采购范围的权利,
供应商对此不得产生任何异议及索赔,项目建成后统一使用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提供的业务管
理系统进行管理,使用信息平台提供的C端应用面向广大车主服务,具体范围 工作内容以
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7计划工期:收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书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质量标准要求:符合 发包人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及国家 地方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 材
料使用 环保 防火 节能 绿色建筑等标准及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对所提
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8.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省 市以及行业的相关要求,并且满足采购人的需
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投入营运。安装完成的设备和系统需要适配各项目智慧停车信息平台。
2.8.3设备材料质量标准:满足项目建设及使用功能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
量标准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不得低丁采购人提供的最低技术参数或标准对应的品质要求
(材质 档次等)。
2.9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曲族自治州丘北县。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
均须具有)。
(2)施工: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设计:供应商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备近三年(2020年 2022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损
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
年份提供),若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今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
2
表),若为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信誉条件良好,近3年(2020年1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资质被取消 财产被接
管 冻结 破产等状况,供应商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安
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
有效情况说明或自行承诺,如有欺瞒自行承担法律后果):无违法 无违规记录,企业 法
定代表人 拟派本项目人员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自行承诺,如有欺瞒自行承
担法律后果)(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
提供2023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2023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
联系人:许绍俊
电
话:1558700912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衫三(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A(盖章)
002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