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中心灯杆类工程材料非标定制采购文件2023
蓬江区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中心灯杆类工程材料非标定制采购文件202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为规范蓬江区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中心工程材料采购,根据《江门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就“江门市蓬江区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中心灯杆类材料采购项目(2023)”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提交密封投标材料。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及简要商务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中心灯杆类工程材料(非标定制)采购项目(2023)。
2.预算金额:93.58万元
3.用途:市政设施维修养护。
4.简要商务要求:本次招标将确定江门市蓬江区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中心灯杆类材料供应服务资格。江门市蓬江区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中心将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采购灯杆类材料。本期供应服务资格有效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供货金额达到中标金额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年。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的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17:30时。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公开栏。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7日24:00。
2.本项目采购只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将以下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pjqcgj@jiangmen.gov.cn),邮件主题命名:单位名称+投标材料名+联系电话。
(1)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2)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资格审查和开标
我单位在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确认书》)将发送至报名邮箱确认报名资格,具备项目投标资格方可参加开标。
开标时间:待资格审查后确认,随资格审查结果同步通知。
开标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422室。
咨询电话:(0750) ******* 高生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所使用的灯杆类材料,品种繁多,且有部分不是通用产品或常规配件,须与原有设备设施配套一致。投标人要对拟投标的产品有充分的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实地调研。
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招标最高限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采购人具体供货需求按实结算,且根据采购人的资金落实情况分批次进行支付,但最终结算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内容包括:路灯灯杆、基础螺丝地脚笼等等。
各灯杆规格、型号、参数、技术要求、最高限价等详见附件《灯杆类材料采购明细表》,项目采购计划用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三、项目报价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报价方式采取平均折扣率报价,即响应供应商投报一个平均折扣率。供应商的单类产品投标价格=单类产品的最高限价(单价)×(1-平均折扣率)。最高限价(单价)为采购人经市场询价确定的价格。
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增值税全包价(统一按13%税率),如投标人无法开具13%增值税发票,中标后根据实际税率折扣单价签订合同,折扣公式为:中标价÷1.13×(1+实际税率)。报价包括货物、零配件及配套软件的购置、保险费、运输费、调试费、管理费、协助费、培训费、质保期售后服务费和各项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项目支付方式为按季度分批支付,每个季度支付当季结算费用的80%,剩余20%滚存至下一季度,与下一季度产生的材料款合并按80%支付,如此类推。当季结算价格=(成交供应商的单类产品中标价格×供货数量+上一季度滚存结算费用)×80%,年度服务结束后,剩余款项半年内支付完成。
四、供货要求
1.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按本项目的采购目录清单进行采购。采购内容不在采购清单内的,成交供应商要按采购人需求进行供货,供货价格参考同类型产品,报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按所投报的(1-平均折扣率)进行供货。
2.供货时间: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5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定制型货品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供货时间。
3.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每次需求指定收货地点(蓬江区范围内)。
4.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的产品(包括配件),符合国家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和检验检测报告(如有)。
五、验收标准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
2.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条款;
3.单证齐全,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检验检测报告、操作说明书等;
4.质量、数量等符合采购条款约定。
六、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投标包组内全部采购货物进行投标,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部分 项目评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结合《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定以下评标事项:
一、评标小组和监督人员
由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成5人评标小组开展评标工作,并由该局纪检委员会选派1名委员列席开标会议,对评标工作进行监督。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二、提交投标文件
供应商须持以下文件到现场参加开标:1.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持授权委托书);2.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3.《资格审查确认书》4.经密封的投标报价单。
注:所有现场提交的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
1.逾期送达的;
2.未有效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4.未响应采购项目公告或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5.法律、法规和采购项目公告另有规定的其他作废条件。
三、开标和评标
1.开标
符合资格审查的潜在供应商要按照采购公告时间参与开标,经评标小组检查密封情况,无异议后依程序进行开标,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宣读报价和下浮率等主要内容,评标小组填写开标过程记录表,经全体成员和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后存档备查。若所有报价文件无效或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则该次采购无效,应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方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若同时存在2个以上最低价,则由评分小组综合信用、资质等研究决定。
中标价=单类产品的最高限价(单价)×(1-中标折扣率)
四、供应商投标报价单
灯杆类供应商投标报价单
投标供应商 | 最高招标限价 | 投报平均折扣率 | 投标报价 |
93.58万元 |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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