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2号线首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1、2号线首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市轨道交通1、2号线首期工程、昆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已分别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0]1083号文、云南省发改委以云发改铁建[2013]1654号文批准建设。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昆明市轨道交通1、2号线首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增设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该项目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昆明市轨道交通1、2号线首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增设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GXTC-*******
1.3资金来源:招标人按政府规定筹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首期工程线路全长42003.898m,其中高架段长11722.399m,地下段长29456.372m,路基372.651m,高架与地下过渡段(U型槽)长452.476m。全线设站31座,其中高架车站6座,地下车站25座。
昆明机场轨道交通示范线(6号线)工程线路全长约25.605km,其中地下线15.003km,地面线1.480km,高架线9.122km。全线含塘子巷站、拓东体育馆站、菊华综合枢纽站、菊华站、东部汽车站、大板桥站、机场前站、机场中心站共8站7区间。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完成1、2号线首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摄像头增设全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视屏监控系统前后端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装修吊顶的拆卸及恢复、室外摄像机的基础预埋及恢复、对其他系统的扩能改造(如综合监控系统)等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用户需求书。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2016年4月1日,计划完工2016年6月30日。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3个以上(含3个)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地铁视频监控系统开通业绩,其中一个业绩中摄像头应超过500个。
(3)投标人或承担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分包商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2个以上(含2个)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地铁视频监控系统集成业绩,并具备1个以上(含1个)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采用HD-SDI方式视频监控系统集成业绩,HD-SDI方式视频监控系统集成业绩中摄像头应超过500个。
(4) 投标人或承担安装工作的分包商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2个以上(含2个)已开通的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地铁通信系统安装业绩,安装业绩内容须包含视频监控系统,且合同总价应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或承担安装工作的分包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 投标人或承担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分包商须具备由国家保密局颁发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保密安防监控)资质及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一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6)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有效授权函(原件)。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地铁通信系统系统总承包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验。
(8)投标人(或分包商)拟派安装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须在国内地铁工程通信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技术总负责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须在国内地铁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或视频监控采购集成项目担任技术总负责人。
(10)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总负责人须提供保证履约及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职务的承诺书。
(11)投标人或承担安装工作的分包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12)投标人及其安装分包商均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3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2015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14)投标人须按照按昆招监委发【2013】2号文的要求和格式提供承诺书。
(15)昆明市外的投标人须根据昆政办【2010】75号文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
(18)其它要求: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须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19)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人或有关监督部门提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2-26 16:19 至 2016-03-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03-21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永安路41路
联 系 人:苑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70号云南大酒店6楼600室(或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905号)
联 系 人:谭工、张工、朱工
电 话:133*****728180*****313
邮 箱:133*****728@qq.com">133*****728@qq.com


标签: 轨道交通 视频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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