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VR云展馆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合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VR云展馆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宣传质效,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合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VR云展馆群建设项目。现邀符合资质和项目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合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VR云展馆群建设项目
二、工作地点
合肥市
三、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
见附件:合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VR云展馆群建设项目内容及基本要求
四、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万元。
六、投标要求与结算付款方式
(一)投标要求
1.投标人具有招标项目相匹配的相关资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公司的业绩(近三年内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服务案例);
3.投标人须提供线上展播活动方案、服务承诺、价格、并制作相应线上宣传方案,所有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密封递交;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结算与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的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计算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60%,剩余款项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七、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合肥市司法局401室(庐阳区六安路221号);
3.报名方式:现场登记,核查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等(报名成功后发放项目评分表)。
(二)评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评标规则
1.市司法局成立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业绩等情况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
2.确定中标结果后将在市司法局官网公示中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人,同时确定第二中标人作为备选。若本次投标人少于两家,则本项目流标。
九、招标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王冬雨、韩亚云
联系电话:0551-********
地址:合肥市司法局401室(庐阳区六安路221号)
附件 合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VR云展馆群建设项目内容及基本要求.doc
合肥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4日
标签: 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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