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互联互通视讯通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某互联互通视讯通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某互联互通视讯通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
某互联互通视讯通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平台是一套基于网云架构、可弹性扩展的分布式应用软件,主要是借鉴市场成熟产品,新增部分功能,完善使用需求。具备资源引接汇聚、按需按权调度、计划临机导播、灵活便捷组会、任务复盘回放、平台运维管理等功能,概算金额约900万元。
三、商务要求
(一)采购数量
1.视讯通平台软件
研发部署视讯通平台软件1套,包括基础服务软件模块、运维管理软件模块、某终端软件模块、技勤终端软件模块及与第三方软件接口模块等五部分及相关的集成、部署、调试、售后服务。
2.配套通用软硬件
硬件包括:应用存储服务器4台;编码器6台;解码器38台;编解码一体终端4台;网络交换机2台;串口复用器2台;音频处理器2台;视音频快速回放设备2台、台式计算机4台;矩阵扩容板卡18块;防火墙1台;机动设备储运箱6个,辅材1批。
软件包括:4台服务器云化虚拟软件及服务;服务安装所需银河麒麟、中标麒麟等国产操作系统20套。
(二)交付时间
2024年5月底前完成软件平台研发及北京市海淀区、河北省张家口市2个点位部署测试,2024年7月底前完成剩余21个点位部署调试,具备初步验收和试运行条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交付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交付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河北省张家口市等23个点位(见附件1)。
(四)其他
1.视讯通融合平台
(1)质保期: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6个月。
(2)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中标方必须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系统相关软件部分的迭代更新服务,质保期外迭代更新可按成本收取服务费。
(3)中标方必须提供本项目系统各类扩展以及性能优化的技术支持,按需、不定期参与到甲方维护和升级工作中,并对甲方提出的系统移植应提供技术支撑。
(4)售后服务范围至少包括运维支持、系统迁移、系统升级、应用系统部署、性能调优、设备维修、技术咨询、设备迁移、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策略、定期巡检等。
(5)项目定制化功能的知识产权、专利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中标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部的源代码以及符合各类人员使用的维护手册、使用说明书、设计文档、竣工资料等。
(6)中标方每年(质保期内)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系统使用、标注能力等内容的技术培训,具体实施计划经双方协商确定。
2.其他设备
(1)质保期: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售后服务范围至少包括运维支持、系统迁移、系统升级、应用系统部署、性能调优、设备维修、技术咨询、设备迁移、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策略、定期巡检等。
(3)中标方每年(质保期内)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系统使用等内容的技术培训,具体实施计划经双方协商确定系统调试完毕后维保24个月。
四、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2:某互联互通视讯通建设项目技术规范书
五、采购方式建议
因供应商有一定数量、存在市场竞争性,建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六、分包建议
不分包。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包括非上市公司,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是否提供样品建议(如有)
无。
九、保密要求及脱密情况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供应商不得对外泄露本项目建设的任何内容。中标后,供应商需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本项目需求、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技术资料等进行严格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泄露,不得发表与该项目相关的任何内容。如有违反保密要求的行为、事件发生,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我单位现将部分技术参数进行网上公示(见附件2),广大供应商可以对参数配置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排他性问题,现就我部采购意向予以公示,望供应商予以支持并踊跃报名。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存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5日),通过军队采购网及时反馈需求公告意见,或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技术参数建议表》(见附件3)的方式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十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153*****645/01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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