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度作战训练装备器材项目七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度作战训练装备器材项目七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度作战训练装备器材项目七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度作战训练装备器材项目七

预算金额:7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预算价

最高限价

采购包总预算

所属行业

是否为核心产品

投标保证金

允许进口

1

1-1

气动起重气垫(A款)

29套

*****

*******

*******

*******

工业

3700

1-2

气动起重气垫(B款)

7套

******

*******

*******

2

2-1

救生抛投器

34套

*****

*******

*******

*******

*****

2-2

射绳枪

1套

7540

7540

7540

3

3-1

机动橡皮舟

55套

*****

*******

*******

*******

*****

3-2

舟艇舷外机(A款)

56套

*****

*******

*******

3-3

舟艇舷外机(B款)

14套

*****

******

******

3-4

冲锋舟(带拖车)

4套

*****

*****0

*****0

备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表中“允许进口”栏中注明“是”的,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同时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亦可参与投标(注:原装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注明“否”的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签订采购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交付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①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为货物类的,货物应当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如果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函中对所投全部货物的制造商进行声明。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①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包2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为货物类的,货物应当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如果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函中对所投全部货物的制造商进行声明。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①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包3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为货物类的,货物应当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如果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函中对所投全部货物的制造商进行声明。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2)邮件获取:①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账户见本章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表》),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2305637990@qq.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采购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账,相关文件是否收悉;④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账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高助理 0591-87089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蔡华凯、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

电 话:0591-87807330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作战训练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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