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韶关市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韶关市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旅体局(文旅体)局、有关单位:
根据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韶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3〕80号)的通知要求和本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韶关市2023年度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受理范围
申报评审群众文化专业中级、初级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委托评审(认定)受理范围
申报评审和认定群众文化专业中级、初级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8日前,请将材料一次性完整、准确地报送韶关市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三十号韶关市文化馆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逾期不再受理。
(二)按照通知要求,申报人需同步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电子申报材料,申报人应当遵守评审纪律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送材料要求
除按照通知及附件要求报送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外,各申报人主管单位还需向本职称评审委员会出具报送评审材料的函,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业绩、学历、继续教育、论文著作等条件的审核把关、公示等情况。
附件:
1.《关于组织韶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3〕80号)
2.《关于组织韶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3〕80号)附件
3.2023年度韶关市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4.2023年度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申报表格模板(群众文化专业)
韶关市群众文化专业中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丘军富,联系电话:0751-*******,13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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